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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双语”法官,好样的!

2019年02月19日53未知admin

  “以前遇到了问题我从不找法院,因为不会说普通话害怕说不清楚。这次也是没办法自己解决了才硬着头皮来,没想到你们能听懂壮话,几十分钟就给我立案了,我就应该早点来。”

  “我听不懂普通话,法官开庭都是说壮语,我都听懂了,这样的审判我服气。”

  ……

  这是几位当事人对扶绥法院法官们的一番感慨。

  扶绥县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当地语言为白话、壮语,不少年纪较大的群众运用普通话沟通困难。沟通困难的问题打击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法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也使扶绥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不少阻碍。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黄克院长亦多次强调,提高法官双语能力有利于提高法官运用群众语言办案水平,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对法官双语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审判质效,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动全区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为解决群众因语言问题导致的诉讼难,扶绥法院把双语审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该院针对地域文化特点及民族语言审判资源优势,以落实宪法第134条规定“法院审理案件要保证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诉讼原则,体现党的民族政策为突破口,从方便当事人诉讼着手,深入开展并探讨双语审判模式,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扶绥法院大力倡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本地常用语言,要求通晓双语的法官帮助本庭其他人员学习和使用双语。今年7月,黄佩兴法官参加在东兰举办的全区法院中青年法官红色教育暨壮汉双语第一期培训班后,扶绥法院及时组织黄佩兴法官与院内审判人员交流沟通,发挥“火种”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将在双语培训班上所学知识、技能进行分享,让更多的审判人员能够掌握双语运用能力。

  近年来扶绥法院着力增强双语法官、陪审员、法官助理的双语沟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奠定良好基础。目前,院内双语人才共43人,其中法官28人,司法辅助人员15人。近三年,扶绥县法院共运用双语处理各类案件387件,结案标的总额746.***万元。双语助力审、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双语立案,保障诉讼权利

  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关乎司法形象与公信力。扶绥法院在全面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中,紧紧瞄准人民群众诉讼立案中的难点、诉讼服务中的盲点。着眼于诉讼服务转型升级,解决“沟通困难”引起的立案难问题,开展双语接待和立案工作。选配法律知识丰富、通晓双语的法官负责立案工作,为当事人进行登记立案,方便了不会说普通话的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交流,准确表达诉求,也为法官告知当事人送达举证须知及相关的法律手续提供了便利,使群众参加诉讼活动更加便捷,立案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今年6月,在一起追索赡养费案件中,扶绥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运用双语,成功为张某顺利立案。“事情的情况,您慢慢说,可以说壮语,我们听得懂”,立案庭法官在立案登记窗口热情接待了由于不太会说普通话,难以将事实表述清楚,一脸焦急的杨某。在听到法官的话后,杨某用壮语讲述了纠纷的原委。

  杨某已经 76 岁,家住扶绥县渠黎镇新安村,有三个儿子,都在新安村务农。杨某的妻子在 20 多年前就已经去世,多年来,他轮流在三个儿子家里生活。2014年以来,三个儿子以工作繁忙为由不再同意杨某居住在自己家里,杨某只能回到老家自己生活,并由三个儿子轮流给杨某生活费。2016年3月起,三个儿子陆续不再给杨某伙食费,也不看望杨某,杨某的生活难以维计。无奈之下杨某来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三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通过立案庭法官的双语沟通,顺利为杨某立了案。

   “在立案中运用双语,方便了不会说普通话的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交流,提高了法官的亲和力,确保了当事人不因语言不通的问题被阻挡在立案的门外。我院切实履行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担当改革重任。”扶绥法院立案庭庭长方艳桓说。

  双语调解,以情促和解

  为更好地尊重和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扶绥法院在诉讼环节中结合案件实际需要使用当地方言白话、壮语进行调解、庭审活动,促进扶绥法院双语审判工作。在有当事人听不懂普通话的案件庭审现场中,普通话和壮语兼通的双语审判员、书记员,熟练地运用方言告知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在双语调解中,确保公平公正,切实发挥人民法院促进民族团结、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多元作用。

  2015年5月,四原告和两被告的祖父覃某位于扶绥县渠黎镇渠新村“等龙”(地名)的祖坟被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征用。2015年5月24日,两被告私自代表家族成员领取了覃某的骨坟迁移各项补偿款8.5万元,并拒绝将原本属于四原告的份额支付给四原告。经乡镇政府、城南管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四原告一纸诉至法院。由于案件当事人为同一村的村民,日常交流均用壮语,并且文化水平不高,普通话语言表达不流畅。扶绥法院受理案件后,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安排精通壮语的李崇辉法官主办此案。李崇辉接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家族纠纷,依据法律规定强行判决,势必会引发新的矛盾,不利于化解纠纷,故李法官将工作重点放在庭前调解上。调解开始,四原告及其子女与两被告及其子女,以及双方的亲属几十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直接对该笔款项的分配发生争执,双方情绪激动,场面一度骚乱。主办法官决定用本地民族语言进行制止劝说,同时让当事人明白其表述的意见,法官均能准确的了解到,现场的气氛瞬间缓和了不少。当事双方不再像刚才那样面红脖子粗,开始坐下来冷静接受调解。见此情况,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分开,并让他们推选出比较有权威的亲属代表参与调解,通过面对面、背对背、聊家常等方式,采用当地民族语言,从本民族、本地区的人伦道德、风水、尊重先祖等传统民俗方面劝说,引导各方珍视亲情,然后再通过详释该案涉及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最终就迁坟的相关细节和赔偿款的划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和解结案。

  双语执行,平衡各方利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民事经济纠纷越来越多,随着案件受理的增长,执行的问题也日显突出。扶绥法院强化执行工作力度,把执行工作当作长期工程来抓,以双语沟通助力执行工作有效落实,以执行案件的和解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谐,达到和谐执行,执行和谐的目的。

  2014年,为修建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渠黎支线,扶绥县国土局征收沿线居民的70亩集体用地作为建设用地。经过协商后,涉及工程用地的大部分居民都已拆迁搬离,唯独谭某夫妇以各种理由拒绝搬迁,致使工程被迫停工。2014年10月20日,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调解人员多次探访谭某夫妇,但是都吃了闭门羹。

  扶绥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光席通过了解得知谭某夫妇的老家在钦州,而他本人老家也在防城,都会讲客家话。唐光席就利用这一特殊关系作为破解此案的突破口,于2016年12月22日,带领团队来到谭某夫妇的住处。

  “谭老哥,吃过朝(早)没?”唐光席用客家话亲切地问道。“吃过了!”谭某应声答道。

   “都是客家人,说起来我们还是老乡呀!”

  唐光席用客家话和谭某夫妇攀谈起来。接着唐光席又从政策、法规、城市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等角度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经过近3个小时耐心细致开导,谭某夫妇终于同意协商。2017年1月6日,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和拿到政府相关的补偿款后,谭某夫妇主动搬出了破旧的瓦房。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扶绥背靠广西首府,面向东南亚,发展优势日益凸显,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的修建事关扶绥县以便捷的交通、优良的区位优势融入“一带一路”的发展中。在这次的执行中使用双语沟通顺利说服谭某夫妇领取补偿款、配合拆迁,既保障了谭某的合法权益,又使施工能够顺利进行,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双语普法,夯实维权基础

  扶绥法院在“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中,结合办案中遇到的“活案例”特点,通过展板,以文字说明,加之生动的图片,并通过现场法官运用方言解说,将法律法规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表达,让老百姓能够看懂听懂。在“9•25”反邪教固定宣传日活动中开展以案说法,对一些社会影响大或有典型教育警示意义的案件,由进行法律宣传的法官运用双语向群众解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解释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达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在法律宣传活动中既让群众了解法律,同时让他们了解到扶绥法院有不少会讲民族语言的法官,可以解决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语言交流的障碍问题,鼓励群众用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普通话已经经过了几十年的大力推广,但是仍然有不少年纪大的当事人无法用普通话进行沟通。诉讼过程运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判决书、法律文书用汉语下达,有的当事人看不懂、听不懂、理解不了,所以对法院的判决有意见,甚至对法院工作不满。我们法院注重双语审判执行工作,就是为了确保每一个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合法合理的审判使当事人服从法院判决,而不是因为看不懂、听不懂而勉强接受。同时,当事人的看懂听懂也可以督促法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扶绥法院李子政院长如是说。

  扶绥法院通过双语审判执行提高了审判执行质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司法领域最大的民心工程,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扶绥法院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劲头抓落实,更好地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执法办案,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把双语审判执行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维护群众的诉讼权利,赢得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赢得对党和政府的拥护与支持,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黄克院长多次强调,举办壮汉双语培训,有利于提高法官运用群众语言办案水平,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对法官双语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动全区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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