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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官巧化解一起邻里交通事故纠纷 3.7万赔偿款当场支付

2019年02月23日160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林海宁)8月18日,澄迈法院法官经第2次开庭,当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交通事故纠纷,被告当场支付全部赔偿款37000元,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87岁的原告王某学与被告王某霞系邻居,2016年6月21日20时,王某霞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刮碰到正在过马路的王某学,造成王某学右腿骨折。事故发生后,双方鉴于邻居关系,认为可以协商解决,所以未在事发当时报案。王某学被送到医院后,王某霞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来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王某霞报警,澄迈交警大队作出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认定书并主持调解,但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于是王某学诉至法院,请求王某霞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6.6万余元。经王某学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王某学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受理该案后,鉴于双方当事人是邻里关系,本案历经双方亲属、交警大队及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无法就赔偿款达成共识,承办法官认识到如果不能平和解决,只会令双方积怨更深,不利于邻里和睦和社会稳定,应当努力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第一次庭审时,双方虽有调解意愿,但仍各持己见,不愿过多让步,仍然无法达成一致。休庭后,承办法官继续对双方当事人阐释法律规定,道出各方过错。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解开了当事人心结,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赔偿款初步达成一致。为快速审结该案,承办法官于第二天重新开庭并主持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逐步化解当事人积怨,消除对抗情绪,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霞当场支付37000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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