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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佛教协会:依法依规加强教职人员管理

2019年02月18日597未知admin

  原标题:北京市佛教协会:依法依规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强化队伍建设

  2018年8月1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和《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引领佛教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更好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近日,北京、甘肃、陕西、河南、湖南、四川等多省市佛教协会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贯彻落实九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

  8月15日,北京市佛教协会召开会长扩大会议,部署落实贯彻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北京佛教界认真贯彻执行《决议》,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自觉抵制商业化,以戒为师,依教奉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道风建设倡议书,自觉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开展活动,依法依规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强化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引导信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会议要求北京佛教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佛教自身建设,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强化道风、学风建设,维护佛教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发挥北京佛教的积极作用。

  8月16日,甘肃省佛教协会召开第九届理事会第七次会长(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十二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性宗教团体第六次联席会议《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会议表示拥护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有关决议,号召全省佛教界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有为,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周围,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依法管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8月16日下午,陕西省佛教协会召开会长(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号召积极响应《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治理佛教商业化的文件精神,配合党和政府做好佛教商业化问题治理工作。会议要求以《决议》为指导,充分认识教风建设重要性和迫切性,持之以恒强化道风学风,毫不动摇地将教风建设作为佛教自身建设的根基,爱国爱教,以戒为师,正信正行,维护佛教清净庄严整体形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发挥佛教积极作用。

  8月16日,河南省佛教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学习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理事会精神。会上传达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宣读《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国旗的倡议》、《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报告》主要内容。与会理事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坚决支持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人事安排决定,坚决贯彻落实在场所升国旗的倡议。

  8月17日上午,湖南省佛教协会召开六届十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会议要求与会常务理事和理事要做好表率,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依规开展湖南佛教事业,继续抓好道风建设、团体建设,引导佛教事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会议号召全省各寺院积极响应《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认真组织好挂国旗、唱国歌,培养和激发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爱国热情、爱国情操,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8月17日,四川省佛教协会召开会长扩大培训会,学习传达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四川佛教界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把法治精神融入到宗教实践和宗教生活中去,积极配合政府依法管理,坚持以戒为师,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着力加强教风建设,坚决反对借佛敛财,持戒不严,切实加强佛教自身建设。会议号召全省佛教界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自觉对佛教教规戒律做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进一步挖掘佛教经典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社会稳定的积极成分,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来源:中国佛教协会官网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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