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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评:学前教育立法 越难越要推动

2019年02月21日128未知admin

  原标题:学前教育立法,越难越要推动

  明确2018年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是好事。也期待这次立法工作能秉持问题导向,解决困扰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难题。

  据报道,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已明确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对办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在我国已经提快20年了,但立法进程并不顺利。在此也期待,这次立法工作能以问题导向和责任意识,解决困扰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难题。

  说起来,早在2000年,“学前教育立法”就首次作为两会提案出现在公众视野;2003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专题调研;2011年,教育部就已把启动学前教育立法作为年度工作重点;2016年年初,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曾对学前教育立法专门做出回应称,教育部已完成学前教育法专家建议稿,拟在梳理总结国内地方立法成果和研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法律草案。去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传出消息,我国正在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促进学前教育合理有序发展。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学前教育法经过近20年的调研、讨论,却一直没能出台呢?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对于学前教育究竟该怎么定位,政府究竟在发展学前教育过程中承担什么责任,社会尚未形成充分的共识,公众还存在不同的看法。

  客观而言,从2010年到现在,我国社会对3至6岁学前教育的定位以及政府责任,都已比较明确。即3至6岁幼儿教育属于普惠教育,应坚持公益属性,相关部门要重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建设公办幼儿园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增加普惠幼儿园的供给。

  但对于0至3岁托幼教育的定位和政府责任,却有很大争议。有人认为这应该由家庭和市场解决;有人则认为,相关部门也应该承担托底责任,因为如果没有政府投入,完全依靠市场,最终会因为供给不足而出现监管失灵、市场机制失灵。

  目前,我国社会对0到3岁的托育,没有清晰的认识,也没有明确的监管体系,家庭有巨大的托幼需求,可官方举办的托幼机构少之又少。而且,为了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一些地方叫停原来公办幼儿园招2至3岁的幼儿。

  背后的原因是财政投入经费问题。一方面,一旦明确政府对托幼教育的责任,就需要增加大笔财政投入,然而目前我国解决3至6岁学前教育问题,都还在补过去投入不足的欠债;另一方面,我国学前教育师资缺口巨大,如果按照师幼比1:7计算,我国需要幼儿园教职工630.5万,缺口达到250万。

  但这不能成为回避立法的理由,恰恰相反,不妨以问题为导向,直面问题,通过立法来解决发展0至6岁学前教育的诸多难题。

  明确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需要相关部门转变教育政绩观;同时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调整教育拨款体系。总之,这既取决于相关部门对自身发展教育的责任认识,更需要用法律明确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责任。如今,教育部方面也明确提到了这些,相关立法的具体设计与进展也值得期许。

  □熊丙奇(教育学者)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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