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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金五谷餐饮店停业 拖欠工资和房租上百万

2019年02月21日553未知admin


  

华商报讯(记者 程娟)2014年,商洛市金五谷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先后在商洛市区开了两家粥店,经营各种粥和热、凉菜等,2017年11月左右两家店先后停业,因拖欠员工工资和房租100余万元,被餐厅工作人员和房东先后告上法庭。
  判决书下达3个月 厨师团队拿不到工资
   1月15日下午,商洛市州城路,冀先生和他的厨师团队,连同部分服务员和领班聚在已经关门的金五谷粥王府门前,拉起横幅讨要自己的工钱。据冀先生说,2017年2月5日,他与商洛市金五谷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厨房承包协议书》,将位于商州区州城路的五谷粥王府分公司后厨承包下来,包厨费用说好为5.6万元,承包期限至2018年2月,合同签定后,即组建了13人厨师团队开始工作。
   冀先生反映,2017年5月以前,五谷粥王府老板张某某虽时有拖欠,但基本能如约支付工资;到了6月,因其欠发工资2.5万元,厨师团队集体停工后店方才将工资付清。7月,5.6万元工资分文未付,冀先生多次催要张某某均以没钱推诿,厨师团队8月1日下午停工。在工资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冀先生将金五谷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告上了法庭,商州区人民法院于8月10日公开审理此案,张某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
   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冀先生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被告张某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构成违约,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冀先生劳务费5.6万元,限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据了解,该判决书2017年10月11日下达,然而3个月过去了,冀先生和他的厨师团队却未要到一分钱工资。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为工资的事情奔走。眼看快过年了,我自己没钱过年不说,拿什么发给跟我在粥王府里起早摸黑一起干活的兄弟姐妹们啊?大家都来自农村,挣两个钱不容易!”冀先生无奈地说。
  欠房租100多万后“隐身”判决书至今无法执行
   张某某除拖欠员工工资外,还欠房租100多万。1月15日,华商报记者拨打贴在粥王府大门上出租信息上留下的电话号码,很快联系上了房东张先生。据张先生介绍,2006年底,他将位于州城路自家3间6层楼房整体出租给张某某经营金五谷粥王府,第一期合同期限为10年,至2016年年底结束。
   张先生说,张某某在租赁过程中曾欠其房租80万元,经双方协商,张某某同意连租金带利息支付张先生100万元,并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了还款计划。同日,双方又签订了第二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为25万元。合同签订后,张某某并未支付所欠房租,张先生于是将张某某诉至商州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2日案件开审,法人张某某经传票传唤仍未到庭。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某未按合同履行房租支付义务,构成违约,双方租赁合同终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屋租金100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至付清之日止,另支付2017年5月1日至11月17日期间房租13.7万元。判决书2017年12月6日下达,限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张先生说,判决书下达后找不到张某某人,电话也打不通,判决书至今无法执行。
   1月16日,华商报记者从商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判决书下达后,若没有按判决书执行,当事人需要申请执行,在执行局立案后,执行局会派人搜寻被执行人,冻结被执行人账户,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强制被执行人执行民事判决。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可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目前,冀先生的案子已于1月8日在执行局立案,将进入执行阶段,而张先生尚未申请执行。
   1月17日下午,“失联”多日的张某某看到华商头条报道后,主动电联华商报记者,称其在西安,目前已和员工及法院联系,正在协调解决所欠工资和房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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