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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西违法转嫁抵押登记费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12日发布的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存在转嫁抵押登记费(已退还),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广西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7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银监罚决字〔2017〕19号 | ||
被处罚当 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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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明富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转嫁抵押登记费(已退还),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7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广西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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