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警方提醒】切勿谎报警情 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02月20日547未知admin

遗失客户重要文件,因为害怕公司追责,一公司男职员想到馊主意,谎报警情称自己遭人抢劫。岂料佛山禅城公安缜密侦查识破骗局,反而将其行政拘留5日。禅城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谎报警情,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阿sir,太可怕了,我的手机和包在街上被人抢走啦!”3月8日10时30分左右,一男子急匆匆地跑到禅城公安普君派出所大堂报警求助。报警人李某称,当日上午他正行走在禅城区塔坡街上被人抢劫,被抢走1个黄色塑料袋和1部金色手机,损失了客户资料、身份证、社保卡、3张信用卡以及1100元现金。

中心城区光天化日之下内竟发生抢劫案件?接报后,禅城公安高度重视,迅速指派巡警、派出所等多警种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同时组建专案组展开抢劫案侦办工作,启动重大案件处置机制。

为进一步确认案发情况,民警将报警人李某带到案发现场,并根据其描述将现场情况还原,逐步了解案情。李某介绍,当日上午他正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约10时10分走到塔坡街时,突然有两名陌生男子从身后冲了出来,合力抢走了他左腋处夹着的黄色塑料袋和手中拿着的手机。抢夺完成后,两男子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李某还特别强调,被抢走的黄色塑料袋中放有重要的客户资料,希望民警立即给他开具报案回执证明,让他回去向公司汇报。

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专案组马上分成多个小组分头开展调查。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不少可疑之处。首先,事主李某对抢夺自己财物嫌疑人的描述飘忽不定,不能准确回忆嫌疑人衣着颜色等特征。其次,经过民警的沿途走访,周边商铺均无一人曾目击嫌疑人或抢劫过程。最后,民警还调取了周围大量监控视频,发现当日当事人李某于10点09分打着黑色雨伞进入塔坡街,10点13分在其所描述的案发现场出现,10点18分步行至福宁路,整个过程并没有携带其描述的黄色塑料袋,也没有发现异常现象,更别说是当街抢劫了。

经调查,专案组民警很快怀疑李某是谎报警情,便寻找李某确认情况,结果其电话已经关机。3月12日,禅城公安调查发现李某正在某网吧上网,民警立即从网吧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在证据面前,李某知道事情败露,立即承认了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

原来,当日李某不慎丢失客户重要资料,害怕公司追责,便试图通过报假警取得公安机关报警回执,以此欺骗公司推卸自身责任。最终,李某因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办案秩序,被处以依法行政拘留5日处罚。

(佛公宣 编辑:小宇)


翠竹临时工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06:06:28
  深圳沙井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盐田劳力派遣  全市201 魏县县委常 承德迎来铁 加快国土绿 春雪载途交 400家企 涞源县组团 保定市人民 邢台检验检 邢台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