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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炒停”和夸大宣传

2019年02月21日66未知admin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1月03日讯

岁末年初,保险公司都会开展“开门红”活动,在此期间产品的宣传推广及销售推动力度较大。保监会今日发布提示,消费者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风险。

一是谨防“炒停”营销。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等概念推销产品,诱导消费者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

保监会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

二是谨防夸大宣传。为获公司高额奖励,有的销售人员夸大宣传。如在介绍分红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的行为,误导消费者投保。

消费者应了解:分红保险未来红利分配水平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未来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亏损;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不确定;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可能要收取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等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总之,消费者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易永英)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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