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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现跨区域预受理

2019年02月19日23未知admin

  新华社杭州10月13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近日出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跨区域预受理制度,实现变劳动者跑为“数据跑”,劳动者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任一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材料,方便当事人申请仲裁。

  根据制度规定,今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就近递交仲裁申请材料,除该案件由同一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各级仲裁委员会均应予以接收。

  其中,对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应当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应在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移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认为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接受移交的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依法及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数据显示:2016年浙江全省共处理争议案件11.7万件,涉及劳动者22.3万人,结案11.4万件,涉案金额38.1亿元。全省88%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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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15: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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