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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收到“逮捕令” 警察及时揭穿

2019年02月20日180未知admin


   华商报讯(记者陈思存)如果不是民警不断发送警示信息,40岁王女士多年打工积攒的数万元辛苦钱,就可能落入骗子的口袋了。据公安临潼分局相桥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11月23日,该所接到报警称:辖区王女士有可能遭遇电信诈骗。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确定王女士家庭住址并第一时间赶往其家中。
   十余分钟后,在临潼区相桥街办一村子,民警找到了王女士的弟弟。经询问得知,王女士常年在外打工,心存疑虑的民警立即从其弟弟处要来她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但此时,王女士的电话一直提示“正在通话中”。
   在多次拨打始终无法接通后,民警基本确定王女士正在遭遇电信诈骗。为了尽快和她取得联系,避免其经济损失,民警一方面继续拨打电话,另一方面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其发送提醒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40多分钟后,王女士的电话终于接通。为了消除疑虑,民警让王女士的弟弟先和她通话。之后民警告诉王女士,首先停止一切转账、存款业务,并向其讲解了电信诈骗的常见形式。清醒后的王女士恍然大悟,电话中告诉民警,当日中午,她突然接到自称湖北武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的电话,告诉她涉嫌在银行非法开设账户参与洗钱,已被警方通缉追捕,同时对方还通过微信发来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逮捕令和冻结管制令”。对方要求自己将所有的存款转入他们提供的“安全账户”,在操作过程中不能挂断电话。要不是看到手机上民警发来的提示信息,她打工辛苦积攒的数万元就被骗走了。
   事后,王女士多次打电话对民警表示感谢。
   临潼警方表示,王女士遭遇的是典型的“逮捕令”式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以涉嫌诈骗洗钱、法院传票、信用卡透支、邮包藏毒等方式恐吓受害人,再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对方将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此类犯罪的特点是犯罪分子一方面在电话中采取恐吓及严厉“审讯”等方式,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不让受害人挂电话,称要对其他人保密,让受害人没有时间思考骗局中存在的漏洞,也无法与亲朋好友进行核实。警方提醒,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机关的电话,一定不要相信,立即挂断电话,不转账、不汇款,同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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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4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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