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3%

2019年02月21日566未知admin

  为保障和提升我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3%。

  具体调整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上调至7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上调至83%。


深圳南山劳务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08 10:12:03
  宝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沙头临时工劳务市场  安龙将发放 普安加强新 兴仁县委常 兴仁抓工业 普安县多举 省卫生厅厅 兴仁举办教 安龙:优化 兴仁出台五 全省党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