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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湖南光大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已将合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湖南光大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湖南光大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借款人名称
湘西自治州
裕丰农牧
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43101)农银借字(2004)第00004559号
(43101)农银借字(2004)第00005433号
(43101)农银借字(2005)第00002998号
43111200600000325
(43101)农银借字(2006)第00001723号
担保人名称
凤凰县阿拉
畜牧养殖开发基地
湘西自治州粮食局
担保合同编号
(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43902)农银抵字
(2004)第00011340号、
(43906)农银高抵字
(2004)第00003069号
原贷款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西自治州分行
翠竹劳务派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