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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在隔壁店投放"食品添加剂"抢生意 导致26名食客中毒

2019年02月21日155未知admin

  正义网金华1月26日电(通讯员 单群生)2017年10月4日的凌晨4时许,天还没放亮,南马镇花园村街上朦朦胧几乎没有行人,民和路某某馄饨店的门前突然出现一个黑色人影,他手里端着个纸碗,先蹑手蹑脚在馄饨店附近小心打探了一番,再返身回到店门前,把碗里的东西倒进了店门前的水桶里后赶紧逃离了现场……

  6时许,磐安农家鲜肉馄饨店开门招呼客人。“哎,老板,今天怎么啦?馄饨里加糖啦?怪甜啊!”一顾客刚尝了第一口就叫嚷起来。

  “哪里是甜的,分明是苦的!”又有一顾客不满喊了一声。随后另几个顾客都叫喊起来,说这馄饨有甜味。

  问题出在哪?老板陈某赶紧拨打110报了警。刚放下电话,顾客中就有人出现了肚子不适甚至上吐下泻的情况,陈某赶忙组织人送去医院救治。此后,接二连三有顾客出现中毒症状:头晕、胸闷、呕吐,嘴唇发紫、脸色发黑、手指发黑……一时间,店里乱成一片。

  东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警后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很快就锁定犯罪嫌疑人——民和路某某肉饼店店主孙某。

  孙某,河南商丘人,他和妻子徐某于2016年8月在民和路上开了间肉饼店,生意一直不错,可自打隔壁陈某的馄饨店开业后,他店里的生意受到影响,部分熟客流失,每天营业额要比以往少了100多元。孙某因此嫉恨在心。

  2017年10月4日凌晨4点,孙某早早起了床,抓了一手把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何种成分制成的“食品添加剂”用水冲泡开,然后趁着周围无人,全倒进了隔壁的馄饨店门前的水桶里。他认为,陈某每天都会用这水桶里的水烧馄饨,到时馄饨变了口味,顾客不满意了,自然会到他自己的店里来用餐。

  经有关部门鉴定,26名无辜食客均系不同程度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人体食入0.3克至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则能导致死亡。所幸这次中毒的26名群众经医院救治已全部脱离生命危险。

  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将孙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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