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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裁委 党组书记、主任 董国路被撤职

2019年02月19日173未知admin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锐)15日,惠州市纪委通报惠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董国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其中提到,董国路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违规使用公款宴请和赠送礼品,违规私设“小金库”。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董国路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董国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发生在执纪越来越严的高压态势下,属于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

    在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方面,2013年元旦至2014年中秋,董国路在班子会议上讨论津补贴发放事宜时,同意额外以“七大节日补贴”“上下半年补贴”“高温补贴(凉茶费)”等名义给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从单位私设的“小金库”内支出。经核实,2013年春节至2014年中秋,惠州仲裁委员会向单位在编人员16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7.7万元,向临时聘请人员12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8.32万元,总计违规发放津补贴56.02万元,其中董国路领取津补贴2.78万元。

    在违规使用公款宴请和赠送礼品方面,董国路自2013年1月任惠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以来,多次在春节、中秋节及外出开会、培训期间,以需要携带现金使用、推广宣传仲裁业务的名义,指使单位工作人员支取公款供其使用。经核实,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董国路共支取公款32.68万元,用于其个人宴请和购买礼品赠送给有关部门、商会、协会人员,以及外出开会、培训期间宴请和购买礼品赠送参会有关领导和人员。

    在违规私设“小金库”方面,2006年8月起,惠州仲裁委员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私人活期存款账户。开立账户后,以备用金名义逐次开出现金支票,最后经盖主任私章和财务专用章,从单位公款账户提取现金存入上述工商银行的私人账户,之后根据单位财务需要和领导具体安排进行开支。经统计,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董国路的授意下,惠州仲裁委员会通过私设的“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宴请和公款赠送礼品,共开支122.8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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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17: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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