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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团代表:宪法修改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2019年02月21日276未知admin

  

  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福建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记者张哲 摄

  

  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福建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郑家建(左)、全国人大代表黄蕾(中)与全国人大代表王培交流议案建议相关问题。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兰臻(左)与全国人大代表冯鸿昌交流。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陈国鹰(左)与全国人大代表严正会前交流。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陈紫萱(左)与全国人大代表陈家东交流议案建议相关问题。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余红胜(左)、全国人大代表陆銮眉(中)与全国人大代表则悟热议宪法修正案草案。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曾静萍(左)与全国人大代表刘远热议宪法修正案草案。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洪波(右)在会上发言,全国人大代表洪杰认真听取。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侯艳梅(左)与全国人大代表柳红交流议案建议相关问题。记者张哲 摄

  

  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会后接受媒体采访。记者张哲 摄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闫晶晶)“参加这几天的会议感到很振奋人心,对国家未来充满了信心!”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福建省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福州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平勇代表满怀希冀地说。 

  “完全赞成和拥护!”在审议时,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代表首先发言,他说,这次宪法修改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严格实施宪法,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我坚决支持和完全赞同本次宪法修改。”福建省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后门坪村村委会主任雷金玉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宪法看起来离我们很远,其实却很近,基层社会稳定发展要有宪法的保障。 

  作为法律从业者的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洪波1979年就考入法律专业院校学习,对此深有感触。“在校期间我经历了1982年宪法的制定过程,到2004年共进行了四次修宪,至今又有将近十四个年头。”洪波表示,这十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的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宪法也应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这次宪法修改是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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