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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错被执行人造成不良影响 澄迈法官诚挚道歉

2019年02月24日498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胡娜)因急找被执行人走错门,法官向当事人诚挚道歉。近日,澄迈法院在执行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法官带领申请执行人按地址找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却找错人,给他人造成困扰,法官向当事人诚挚道歉。
  7月28日,家住澄迈县金江镇的唐先生来到法院讨说法。原来,澄迈法院在执行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蔡某的住址为金江镇和平路步行街。蔡某尚欠申请执行人本金33万元,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甚至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因此法院决定对其拘留。

  7月28日上午,澄迈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向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再次确认“蔡某的住址、蔡某确实在家”等信息后,在执行局长的带领下,承办法官、书记员、法警一行人来到和平路准备拘留蔡某。

  执行工作人员中大多数是金江镇人,从未听说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和平路步行街××号”这一地址,于是,执行局局长和承办法官首先来到“和平路××号”调查询问。当时,只有一位自称是唐先生亲戚的女士在家。一开门,身着制服的法院人员便指着法律文书道明来意。

  这位女士也许被法院上门执行行动震慑了,也没核对法律文书上写的是“蔡某”而非唐先生的名字,便立即回答法官说“他不在,他去海口了”。因为人不在家,执行局长和承办法官马上退出了唐先生家。

  当日下午,唐先生跑到法院讨说法,称当日在家的女子姓张,和他通过网聊相识才一个多月,前不久刚答应了唐先生的求婚,法院上门调查后,张女士当天便退婚回了老家。

  澄迈法院执行局局长邱夫在当日下午接待唐先生时,向唐先生诚挚道歉。

  邱夫表示,事件已经引起了澄迈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虽然法院是依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并经其确认的被执行人地址强制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却还是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对唐先生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法院应该检讨。该院领导已要求执行人员尽快联系张女士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尽力促成张女士与唐先生和好。

  澄迈法院表示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将更加规范执行行为,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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