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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印发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9年02月21日440未知admin

  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2018年寒假继续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教师字〔2017〕12号),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师道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破解师德难题,回应社会关切,树立“风清气正、斯文在兹”教育新形象。

  《方案》明确,检查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和民办教育机构。检查内容包括: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含在小区住宅内单独组织或以招收住宿生名义组织的“一对一”“一对多”有偿补课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2日,通过学习宣传教育,让广大教师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三不”,不想、不敢、不能。二是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18年1月2日—1月6日,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驻长中、省、市直各学校在放假前做好全面排查、整改,做到学校教师全覆盖,对重点学校、重点区域、重点教师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三是专项检查阶段,时间为2018年1月7日—2月26日,成立市、县(市)区和学校三级专项检查小组,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公安、消防、工商、税务及媒体联合执法,对民办教育机构、公共服务场所、民宅,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对上级派发的举报件以及本区域接到的举报件和线索做到在规定时间内快查、快办、快通报。四是总结汇总阶段,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3月3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驻长中、省、市直各学校将寒假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并上报市教育局。

  《方案》提出四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寒假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各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责成相关处室组成专治小组,严肃查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充分发挥区域专项治理的主导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包保到位。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工作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大家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成立专项检查小组,责任落实到科、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包学校,学校包教师。提高交办案件的办结率,并记入本年度县(市)区师德考核的范围,列入督导评估范围,并适当扩大督导评估的分值。对于在专项治理中主动工作、表现突出的县(市)区在各项评比予以奖励加分。

  3.做好宣传,营造舆论。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解读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乱办班乱补课问题,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严查严办,绝不姑息。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严格落实国家专项督导组以及李晋修副省长对我市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专项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做到有件必查,查实必究。

  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2018年寒假继续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教师字〔2017〕12号),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师道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破解师德难题,回应社会关切,树立“风清气正、斯文在兹”教育新形象。

  《方案》明确,检查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和民办教育机构。检查内容包括: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含在小区住宅内单独组织或以招收住宿生名义组织的“一对一”“一对多”有偿补课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2日,通过学习宣传教育,让广大教师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三不”,不想、不敢、不能。二是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18年1月2日—1月6日,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驻长中、省、市直各学校在放假前做好全面排查、整改,做到学校教师全覆盖,对重点学校、重点区域、重点教师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三是专项检查阶段,时间为2018年1月7日—2月26日,成立市、县(市)区和学校三级专项检查小组,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公安、消防、工商、税务及媒体联合执法,对民办教育机构、公共服务场所、民宅,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对上级派发的举报件以及本区域接到的举报件和线索做到在规定时间内快查、快办、快通报。四是总结汇总阶段,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3月3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驻长中、省、市直各学校将寒假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并上报市教育局。

  《方案》提出四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寒假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各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责成相关处室组成专治小组,严肃查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充分发挥区域专项治理的主导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包保到位。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工作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大家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成立专项检查小组,责任落实到科、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包学校,学校包教师。提高交办案件的办结率,并记入本年度县(市)区师德考核的范围,列入督导评估范围,并适当扩大督导评估的分值。对于在专项治理中主动工作、表现突出的县(市)区在各项评比予以奖励加分。

  3.做好宣传,营造舆论。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解读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乱办班乱补课问题,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严查严办,绝不姑息。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严格落实国家专项督导组以及李晋修副省长对我市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专项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做到有件必查,查实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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