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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法院与多部门联动执行为民工追回97万欠薪

2019年02月18日392未知admin

  “感谢政府和法院,今年真是过了一个舒心年啊。”在电话回访中,农民工陈某带着爽朗的笑声感激道。

  原来,春节前夕,在玉林市政府的牵头下,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与玉林市公安局、玉林市人社局、玉林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动执行,通过48小时奋战,成功逮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某教育投资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为农民工追回拖欠薪资97万元。

  玉林市某办公大楼竣工后,梁某一直拖欠农民工陈某等人工资共计97万元未付。此外,梁某也因未归还工程款保证金案成为法院的被执行人。春节临近,农民工无钱回家过年,此事引起了玉林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让农民工过个好年,2月11日上午,玉林市政府牵头,与玉州区法院、玉林市公安局、玉林市人社局、玉林市住建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对梁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与拖欠工程款保证金案一起合并采取行动。

  会议一结束,玉州区法院及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根据梁某的行踪情况立即采取行动。当天下午1点,玉州法院干警6人、公安局玉州分局干警3人共同前往南宁市对梁某实施拘留。经过公安部门的努力配合,在当晚12点确定了梁某的住址位于南宁市某住宅小区内。随后,法院和公安干警来到梁某住处布控,但其住处一直无人开门。如对其房门进行强制开锁,需当地派出所干警前来协助。为防止梁某脱逃,干警们对其房屋附近可通行处进行了封锁和彻夜看守。

  次日早上9点,当地辖区南湖派出所干警前来协助强制开锁和拘留。干警们在门外告诫屋内的梁某自愿开门,否则将对其房门进行强制开锁。不久后,梁某的妻子打开房门,干警们进入房屋后迅速寻找梁某,在主卧室内揪出梁某并将其控制,玉州区法院干警立即将梁某押送回玉林。

  玉州法院吴仲进副院长及执行法官对梁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保证金进行训诫,要求其立即优先给付农民工工资。历经3小时的训诫,梁某终于承诺马上支付农民工工资,表示某教育投资公司有足额资金给付。次日22时,在梁某的配合下,该公司将农民工工资汇入法院账户。

  老百姓的收入是其最切身的利益,必须得到有力的保障。该起欠薪案在48小时内高效解决,是政府、法院、公安共同重视和努力的结果,也彰显了法院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据悉,2018年开春以来,玉州区法院共执结欠薪案22件,为200多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共计125万元,有力保障民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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