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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止63名“高考移民”报名资格:钻政策空子

2019年02月19日597未知admin

  11月20日播发的《(社会·广角)福建中止63名“高考移民”高考报名资格》稿,标题中“中止”请改为“终止”。谢谢。 

  新华社国内部 

  2017年11月20日 

  修改后的稿件全文如下: 

  (社会·广角)福建终止63名“高考移民”高考报名资格 

  新华社福州11月20日电(记者陈弘毅)记者20日下午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针对网上一些家长反映的福建“高考移民”问题,福建已经查处并终止了63名钻政策空子的“高考移民”高考报名的资格,下一阶段将在省内进行排查,坚决杜绝“高考移民”现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报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福建省历来高度重视禁止“高考移民”,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跨省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违规行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高考移民”钻起了福建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等相关政策的空子。最近,在福建招生考试部门的严密监控下,福建省已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省外考生武夷山市224人、罗源县95人、清流县74人、永安市29人、宁化县3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现武夷山市报名情况出现较大异常,即派人前往该市现场核查,发现上述224人中,除161人为购房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外,还有63人为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落集体户资格。对于这63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涉事单位、当事人责任。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在福建购房落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一是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计起,下同),二是学籍转入福建省并在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须满1年及以上,三是家长具有福建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须满1年及以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经责成各地招生部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文件要求者,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同时督促相关县市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高考移民”现象。(完)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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