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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拟针对性骚扰作出规定:用人单位应预防制止

2019年02月18日377未知admin

  [民法典拟针对性骚扰作出规定]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性骚扰问题,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记者罗沙、杨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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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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