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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的“用户体验”最终没有赢家

2019年02月22日15未知admin

近年来,不少购物平台都推出了用户“用后感”笔记分享功能,有不少用户在对某产品持观望态度时会翻翻他人写的笔记决定是否“拔草”,有些产品也因为这些笔记从小众产品变成了“网红”产品。但记者调查发现,有部分人利用多个购物、生活玩乐平台中的产品体验功能成为职业“写手”,通过“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而很多“商品”这些“写手”都不曾用过。(9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本来,购买网络商品,看看别人的评论,看看用过产品消费者的“用户体验”,能够少走许多弯路,能够方便自己找到最适合的商品,可谁知道,原来所谓的“用户体验”居然是虚假的,居然是职业写手写的,这让人感慨,以后还能相信谁的评价?
   “用户体验”虚构了一个“美丽的童话”,写手为了赚钱,不顾“职业道德”,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而他们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使用过。所谓的“体验”完全是假的,而对于商家来说,花很少钱就能够收到极好的效果。一篇“用户体验”只不过几十元,但效果不错,甚至可以让小众产品变成“网红”产品,商家获利多多,自然乐意花这些小钱。但毫无疑问,虚构的“用户体验”,一方面涉嫌虚假广告。从某种意义上说,“用户体验”也是一种广告,且更易拉近消费者的心理,毕竟这是别的消费者使用过的,信任度也更高。真实性是广告的生命,商家用虚假的广告来吸引消费者,这就是用欺骗的手段,商家为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写手没有使用过就没有发言权,为了小利益而不顾实际情况,一旦发生商品质量纠纷,这些写手也同样要承担责任,如果出了事故,消费者是可以告写手的。作为写手,别再沾沾自喜,别以为写虚假的“用户体验”没有风险,不仅有道德风险,更有法律风险。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现在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习惯了,对于网购商品的评价该参考什么标准?这就需要有科学的评价体系,需要用大数据来给消费者一个“参考”,这需要职能部门、网络平台、商家共同参与制定出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但必须要保证其真实性,容不得半点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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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1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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