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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

2019年02月20日36未知admin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进一步强化我市村委会、居委会公共卫生职能,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委会、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京卫发〔2018〕1号)。通知要求到2020年,健康北京的工作网底初步建成。

  一、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意义

  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延长居民健康寿命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居委会和村委会是社会基本构成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明确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公共卫生工作关系广大群众身心健康,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北京是特大型国际化都市,疾病预防控制、食品、饮用水、环境等各类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需要全社会共同解决,更需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多年来,我市的村(居)委会承担并开展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等大量的公共卫生工作,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进一步推进本市各村委会、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具有三方面重大意义。

  一是夯实健康北京工作网底。2017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依据我国和北京市《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推进村委会、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既是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夯实健康北京工作网底的要求。

  二是满足百姓健康需求。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要求各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加精准、更有实效。按照《“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要求,到2030年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健康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健康环境更加优美宜居,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指标由目前的28%提升到45%,人均期望寿命达到或超过83.4岁。借助村(居)委会的工作优势,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与健康需求,增强广大市民对健康城市的获得感。

  三是有效整合工作资源。长期以来,各村委会、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一直承担了健康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但由于工作资源分散,缺乏专业培训,使得相关工作和群众需求的沟通渠道不顺畅,对基层卫生与健康服务的相关工作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制约。进一步推进村委会、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可以充分整合利用辖区内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医生、计生专干、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社区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更好地引导群众主动关注自身健康,享有卫生与健康服务。

  二、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村委会、居委会下属的公共卫生委员会协助上级政府和专业部门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国家和本市要求和倡导的公共卫生工作。包括卫生计生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比如配合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教育,促进自我健康管理,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等。

  二是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收集报告涉及卫生与健康的违法信息。比如协助专业部门进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以及协助落实优生优育、妇幼和老年保健,甄别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保护居民健康权益。

  三是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各类健康促进、全民健身、除“四害”讲卫生活动,心理健康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比如动员辖区群众开展社区健康风采大赛、“灭蚊行动、灭蟑行动”等。

  四是组织辖区村(居)民对政府部门卫生与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    

  五是协助完成其他卫生与健康工作。比如配合开展全市人群健康素养调查、慢性病调查、营养调查等,为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人群监测基础数据。

  三、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机制

  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委会、居委会的内设委员会之一,接受上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卫生计生工作的村(居)干担任,并配若干兼职人员,办公场地设在各村委会和居委会内。

  村委会、居委会内的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充分协调社区各类工作资源,例如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村卫生室)、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代表、村(居)民代表、楼门长和社区志愿者等开展工作,针对群众健康诉求,发挥多种居民自治形式,协商解决相关公共卫生问题。

  四、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工作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将加快推进各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作保障、督导工作落实,逐步完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为了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市区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将对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专兼职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理念,指导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同时,针对国家和市区公共卫生政策及主要工作项目,定期开展村(居)公共卫生专干专业知识培训和培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或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共同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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