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改造施工 工人疑摔落不幸亡

科技频道 2019年02月23日495未知admin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镇安县铁厂镇一所小学改造施工,招标完成后工程队层层转包,一施工队未签订合同便仓促施工,一名工人仰面摔倒在地不幸身亡。家属质疑施工方和教育局未签合同便仓促施工,双方均有责任。
  >>包工头
  分析工人是从人字梯上摔下
  倒地后耳孔出血昏迷
   近日,镇安县铁厂镇西沟口小学改造施工,镇安县教育局进行了公开招标,镇安县永青建筑有限公司中标,随后转包给了一名胡姓工头,后来又再次转包给了一名何姓工头。“我岳父跟着何姓工头干活,没想到工程快完工了出事了。”死者郑某的女婿黄某称,8月5日下午4点多,岳父在粉刷墙体时从人字梯上摔下身亡。
   据家属称,郑某当时应当是在室内干粉刷活,上人字梯时踩空了,由于未佩戴安全帽,头部先着地,立即陷入重度昏迷,包工头何某最先发现,便呼喊在室外干活的工人救援。
   “郑师傅是小工,当时我们一块在二楼干活,他说要下去喝杯水,半天没见上来。”包工头何某回忆称,他到楼下一楼时发现躺在地上的郑师傅仰面朝天,耳朵出血,人没有了意识,在送医途中人就不幸去世了。
   事后何某称,可能郑某本身患有疾病,应该是上人字梯(1.5米高)粉刷墙体时不幸摔下。对于这一说法,家属表示的确患有尘肺病,但这不是导致摔亡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工地安全措施防护不到位所致。
  >>家属
  未签合同便仓促施工
  学校和施工方都有责任
   据家属介绍,施工方和教育局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便仓促施工,过程中也无人负责安全管理,认为学校和施工方都有责任。找到镇安县教育局,对方说学校没有和施工方签订合同,主要责任在施工方,而包工头何某称他赔付能力有限。
   何某称,工地上配有安全帽,工人觉得天热就没戴,安全员当天没在现场,“施工方和学校之所以未签订施工合同,是因为工期比较紧。”何某称,他是从一位姓胡的人手里包的活,但记者联系胡某未果。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西沟口小学相关负责人陈某,据他介绍,西沟口小学内粉工程共投资20万元,由镇安县永青建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为了赶工期,确实还没有签订施工合同。目前,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已经出面正在协调此事。对于记者质疑的施工中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对方称现在不是说责任的时候。
   8月21日下午,镇安县教育局办公室程主任称,具体情况他不清楚,不过此事由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协调处理,但副局长出差了,当地镇政府和学校也在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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