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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列管成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2019年02月18日542未知admin

  原标题:又有3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列管 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记者今天(8月29日)从国家禁毒办获悉,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管制,公告自9月1日起开始生效。

  公安部禁毒局禁制毒品处处长于海斌告诉记者,被列入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在中国的法律意义上即为毒品,这也意味着,任何人未经许可制造、贩卖、运输等都将构成犯罪,都将受到处罚。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2009年至2017年期间,全球共报告了80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报告发现的国家和地区有100余个。目前在欧美等国滥用流行趋势明显,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更强。

  2015年10月1日,公安部、食药监局、卫计委、国家禁毒办共同发布实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9月1日起,又有3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列管。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列入管制意味着什么?会产生什么直接影响?对此问题,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副处长、国家毒品实验室博士花镇东回应新京报记者,此次列管的32种物质中,有8种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其吸食效果与大麻类似,“我们已经在娱乐场所发现有多种含有此类物质的娱乐制品,比如做成棍棒的‘小树枝’、巧克力、饼干,或者喷涂在烟丝上;包括在网上通过微商出售,发现的频率很高。如果发现的是之前没有列管的品种,对其进行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列入管制之后,再发现有贩卖、销售的行为,就可以进行严惩,从而保证民众健康。”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也提到,通过一系列管控措施,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生产和出口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新结构的非管制品种不断出现,境内外不法分子一旦发现某品种被列管,短时间内又会研制出新的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交易方式也更加多样,走私渠道更隐蔽。

  此外,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例开始增多,除了氯胺酮滥用人群外,其他合成大麻素类、甲卡西酮类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相继在广东、浙江、云南、新疆、内蒙古等多地娱乐场所发现。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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