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猿辅导捆绑高考状元营销涉嫌违法

2019年02月22日430未知admin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亚力)在线教育机构猿辅导日前在官方网站上贴出2016年猿辅导高考状元的信息,并且推出猿辅导帮助状元圆大学梦的广告,引发了业界对于这一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的探讨。实际上,近期诸如此类的营销宣传并非只有猿辅导一家,例如掌门1对1等多家教育机构也在官网上借高考状元进行品牌宣传。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杰认为,教育机构以高考状元为该机构课程受益者的方式做广告,初步判断涉嫌违法。

  2015年9月1日新修订的新《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刘世杰分析,这些教育培训机构以高考状元作为该课程受益者,为该教育机构做推荐和证明,这涉嫌违法。在猿辅导的官网上,猿辅导就引用2016年的贵州省状元潘××的话:“猿辅导在家就能上课,这为我省下了很多时间去复习和休息,既方便又高效。感谢猿辅导帮我圆了大学梦。”

  刘世杰认为,显然,这位高考状元是猿辅导的课程受益者。对于猿辅导来说,即使高考状元授权猿辅导用自己的肖像和姓名等为猿辅导做广告,那么猿辅导也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如果这位高考状元没有上过猿辅导的课,那么猿辅导就涉嫌虚假宣传。 假如高考状元确实在猿辅导上过课,但没有同意为该教育机构做宣传,那么猿辅导就侵犯了该高考状元的姓名和肖像权。

  对此,猿辅导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回应称,高考状元均为猿辅导学员,这些状元在猿辅导产品内的注册信息、购课记录和听课详情均有记录。猿辅导在上述同学信息之前均已取得正式法务文书授权。刘世杰分析,如果猿辅导所说的属实,初步判定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四条。

  移动互联网教育产业基金创始合伙人尉迟道坤认为,“状元营销”异化成消费符号,凸显全社会的浮躁心态和功利色彩。有的教育机构伪造高考状元营销违反广告法,性质和伪造名医在电视广告上忽悠、欺骗消费者一样恶劣,都属于广告法严禁的范畴,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净化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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