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西安救助未满14周岁困境儿童 年累计最高20万

2019年02月22日260未知admin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提到“建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未满14周岁的困境儿童,救助比例上浮10%,年累计封顶线20万元。”

困境儿童保障范围为具有我市户籍、未满18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纳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范围。

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儿童;遭遇突发性事件,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包括建立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强化教育保障,建立控辍保学机制,强化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救助保护网络,完善残疾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提出,困难重度残疾、重病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未满14周岁的困境儿童,救助比例上浮10%,年累计封顶线20万元。

华商记者 雷婧

编辑:华商报供稿


福田最大劳务派遣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08 04:20:39
  罗湖区翠山路翠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坪地人力资源外包  太仓市新增 太仓市就业 太仓市春风 姑苏区社保 姑苏区3家 姑苏区7项 高新区春风 吴江区互联 姑苏区20 春节期间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