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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记者证需加盖“国家新闻出版署”公章方有效

2019年02月20日417未知admin

  原标题:新闻出版署:新发记者证需加盖“国家新闻出版署”公章方有效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核发新闻记者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自2018年3月26日起发放的新闻记者证,在印有“身份证号”的信息页上加盖“国家新闻出版署”公章方为有效。

  二、2018年3月26日前已核发、并通过2017年度核验的新闻记者证,不加盖“国家新闻出版署”公章。该新闻记者证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18年6月5日

  来源:中国记者网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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