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等三家公司禁止申报新产品半年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家轩)记者从保监会官网获悉,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国保监会加大对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力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于近日对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长城人寿下发监管函。保监会要求该三家公司不得销售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违规产品退出市场,并对公司申报新产品采取禁止性措施,持续强化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问责。
据通报,中国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该三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该三家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缺失,产品开发设计的合规意识淡薄,总精算师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根据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显示,三家保险公司报送的“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C款)”、“交银康联交银优福添禧年金保险(B)”、“长城鑫城3号年金保险”等产品不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保监会对三家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是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违规产品。对于已承保客户,应做好客户服务等后续工作。二是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三是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产品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四是报送自查整改报告。
今年以来,保监会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了产品披露、回溯、退出、问责等联动机制。同时,不断提升监管的执行力,向全行业通报了近年来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发现的问题,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明确政策导向,划清监管红线,行业产品回归本源,转型效果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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