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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狗累了,是主人“病”了

2019年02月24日26未知admin


    近日,沈阳一网友爆料称:在乘坐公交车时,遇到一女子将自家狗放在身旁车座上。多名乘客劝阻,女子却称:“我家狗累了,必须坐着!”司机全程都未介入此事。有网友表示,狗没错,错的是人。也有人称,司机虽没执法权利,但应该劝阻。

    (8月12日《辽沈晚报》)

    公交车上的“狗占人座”,虽为违规悖德的出行怪象,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对这种违规任性,我们只能说,“狗占人座”不是当事狗累了,而是狗主人“病”了。

    “病”在罔顾人狗有别。公交车是专供人类使用的交通工具,岂能容许人狗同车、狗占人座?该案女子以狗“累”为由占座,几番拒绝乘客劝阻,显然是过分看重狗性,漠视正常人性。

    “病”在缺失公共道德。诚然,豢养动物、亲近宠物确属公民个人生活的自由与权利,但这种权利与自由应局限于无碍他人的私人领域。公交车毕竟是公共交通工具,强调个人自由和行使私人权利,不能以牺牲他人权益、妨碍他人出行为前提。“狗占人座”不仅侵占有限交通资源,扰乱正常公共秩序,其可能发生的撕咬抓挠、随意大小便和自身携带的寄生虫菌,更潜在危及乘客健康的安全风险,放任“狗占人座”,暴露狗主人不念大局、有悖公德、自私自利、文明缺失的素质短板。  

    “病”在缺乏规则敬畏。犬只管理事关公序良俗和民众健康,各地对此都有明确具体的规章约束。2014年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养犬单位和个人“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未按规定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遛犬不挂犬牌、不束犬链以及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综观本案女子的所作所为,人们不难看出其目无法纪、罔顾规则的法治意识缺失。

    规则贵在践行,管狗重在管人。遏制“狗占人座”,亟待增强对养狗者的公德修养和规则教育,更有赖于公交管理人员不辱使命地有效履职和政府相关部门严惩不贷的零容忍执法。本案公交司机对“狗占人座”三缄其口的疏于管理,招致乘客质疑,更助长了狗主人任性违规的戾气。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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