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债权人成了债务人

2019年02月22日398未知admin

隐瞒自己出资情况,与朋友共同借给另一朋友20万元,自己还是借款担保人。在借款人未能还款后,原本借出10万元的债权人程某反而变成被告,这是怎么回事?
   西安的程某与白某是朋友,与武某的私交也很好。经程某介绍,2015年4月,白某与武某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白某向武某出借2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程某在保证人处签字,但对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以及保证期间均未作约定。当日,白某将借款给付武某。后来借款期限届满,武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后便再未还本付息,多次索要未果,白某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武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审理发现,白某给付武某的借款中,有一半竟是程某的出资,白某、程某曾私下约定以白某的名义共同向武某借款,白某也曾将武某所支付利息的一半分配给程某,但武某并不知情。庭审中,程某称其为中间人,仅为朋友面子才在保证人处签字,而且他还与白某私下约定了其保证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是白某对此并不认可。近日,该案已调解解决。
  >>法官释法
  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等 推定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担保签字需谨慎,否则债权人或秒变债务人。”办案法官提醒,根据这些法律规定,程某在保证人处签字,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则应当推定其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六个月。
  尽管是部分出资人 不能免除担保责任
   那么,程某自己出资10万元,是否可就其出资部分向白某免除保证责任呢?
   法官认为,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地位的固定性,当事人无法突破其合同地位从而主张权利或免除义务。同时,借贷及保证行为的本质是基于身份认同而发生的两种经济合同关系,其行为具有相对性,借贷双方的身份地位具有固定性,双方地位应仅局限于发生借贷时对方均已知晓且认可的身份地位,无法突破。
   根据上述原则,程某虽为部分出资人,但白某是武某所知晓并认可的唯一债权人,三方的合同地位无法变动,武某仍应就其从白某处取得的全部借款向白某承担清偿责任,程某的身份仍局限于保证人。白某虽与程某私下共同借款给武某,或二人私下就保证责任另有约定,但武某对此全然不知,其仍基于对程某保证人、中间人身份的认同及信赖进行借款,仅认可程某唯一的保证人身份。若因程某为部分借款的出资人而免除其对该部分借款的担保责任,而同时武某仍须就全部借款向白某承担清偿责任,则程某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超出了其合同地位,免除了其部分义务并损害了武某的合法权益,因此,程某仍应就全额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至于程某分别与白某、武某之间的债权关系,程某可分别依据隐名代理以及担保法追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与白某、武某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另案起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12:58:49
  华强北劳务外包公司深圳桂园劳务派遣  为农服务中 市妇幼院两 马拉松组委 王月衡在全 市质监局积 唐山市不动 滦南京唐家 市人大常委 精神卫生年 第三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