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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起冲突踹摩托车 男子误以为是自己的车抄酒瓶砸人

2019年02月19日72未知admin

  正义网漳州9月26日电(通讯员 黄从余 林宝清)别人发生冲突,男子被吵醒后,以为冲突一方踹的是他的摩托车,便与人对骂,并拿起玻璃啤酒瓶砸向对方,致对方轻伤。近日,经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连某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5月24日,张某在路上遇见熟人便上前打招呼,随行的连某倬(另案处理)也上前用手勾住张某的脖子,张某以为连某倬是故意勾住他脖子,便与连某倬吵起来。

  此时,趴在烧烤店门口桌子睡觉的连某金被叫醒,看见张某对着烧烤店方向骂人并乱踹一辆白色踏板二轮摩托车,以为张某踹的是他的摩托车,便与张某对骂,又从桌上拿起一个玻璃啤酒瓶冲向张某并砸向张某的左脸,造成张某左侧颧弓骨折,后连某金离开现场。经鉴定,张某左侧颧弓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7年6月25日,连某金经民警电话通知,自行到长泰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现连某金与张某已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人民币58000元,张某具书表示谅解。

  经查,2007年1月9日,连某金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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