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新疆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2019年02月22日293未知admin

  (记者张云梅)我区于日前出台了《自治区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改善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这是1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该《实施意见》的适用对象为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政策包括: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实施意见》要求,高校、科研院所和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方案,报自治区或各地(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由事业单位选派,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兼职创新创业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高校、科研院所和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审批,认真把关,对把关不严引发的“吃空饷”“离岗不创业”等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记者张云梅)我区于日前出台了《自治区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改善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这是1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该《实施意见》的适用对象为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政策包括: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实施意见》要求,高校、科研院所和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方案,报自治区或各地(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由事业单位选派,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兼职创新创业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高校、科研院所和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审批,认真把关,对把关不严引发的“吃空饷”“离岗不创业”等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东门劳动力市场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08 10:37:35
  龙华下油松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宝安临时工派遣  市统计局关 市科委关于 上海紧急行 公民的志愿 本市7月1 世界自然基 市旅游委要 上海儿童博 收购国外品 全球酒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