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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法院集中宣判三起贩卖毒品案件3名被告人获刑

2019年02月18日280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闵娜)2月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对被告人冯某明、符某斜、郑某池三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三名被告人均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
  2017年2月至3月期间,冯某明在陵水椰林镇、新村镇、光坡镇等地多次向吸毒人员欧某、许某贩卖毒品,被抓获后,民警从其携带的单肩挎包里查获毒品数量达42.407克。冯某明交代,其吸毒已有十多年,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次并强制戒毒,但并未就此悔改,还以贩养吸,为筹集毒资甚至实施盗窃行为,最终落入法网。
  被告人郑某吸毒成瘾,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强制隔离戒毒,其为筹集毒资,于2017年7月期间,在陵水县光坡镇4次向吸毒人员周某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民警从其身上缴获毒品2包,共计1.346克,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
  而立之年的符某,听闻贩卖毒品来钱快,为赚钱铤而走险,于2017年9月期间,在陵水新村镇三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缴获毒品1包,重0.15克,检测出海洛因成分。
  陵水法院经审理以贩卖毒品罪对3被告人作出判决,3人分别被判处4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元至44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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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12 09: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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