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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深夜交通肇事 为逃避罪责假装路人好心报警

2019年02月21日573未知admin

  正义网赣州12月28日电(通讯员 张建华)江西省兴国县一司机深夜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罪责竟淡然假装“路人甲”,充当“好人”,报警企图蒙混。这种神操作,看似滴水不漏;然终究难逃法网,其当日就被民警识破!近日,兴国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县公安交管大队反映,11月一凌晨时分,县110指挥中心接到自称过路人何某的报警称:其驾车路过该县新区某公司门口路段时,看到一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男子躺在地上,伤势较重,遂把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县交警遂赶赴何某报警所称的事发路段,经勘察却未发现任何痕迹及异常。再次口头询问何某,其称:自己根本不认识伤者,其姨丈认识,并到过事发路段。询问其姨丈后,民警在另一处找到事发地路段,在现场发现一滩血迹,地面有一条明显的擦痕和散落的车辆碎片,而肇事车辆则早已逃离现场。

  经查看沿途监控视频后,发现当日0时许有一辆面包车与伤者接触,随后同路行进至某鞋帽厂门口就消失。经对车辆消失区域进行地毯式搜查,交警于凌晨4时许在一偏僻角落,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有重大嫌疑,其车身正前部有破损;经比对,与现场遗留碎片吻合。交警遂再次对何某进行询问,在铁的证据面前,何某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原来,当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饮酒后驾驶该面包车在事发路段与前方行人钟某接触发生交通事故后,何某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后为逃避罪责,何某却叫他人将肇事车辆藏匿起来,又以“好心人”的身份向110指挥中心报警。

  伤者钟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该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时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虽“报警”并救助伤者,然其为逃避罪责藏匿肇事车辆,装“路人甲”企图蒙混过关,其行为仍属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当加重处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

  目前,该案正在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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