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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长“钢牙”划破油箱

2019年02月21日187未知admin

    长沙湘府路与芙蓉南路交会处,马路上突然伸出“钢牙”,将小车的油箱划破。记者 李成辉 摄


    本报12月26日讯 长沙市民曾女士驾车上班,在经过湘府路时被一块钢架划破油箱,油洒漏了一地,小车也因此趴了窝,只得自掏腰包叫来拖车将车拖走。“路中间钢架翘起那么高,却没有任何提醒设施。”曾女士气愤地说,管理单位根本没有尽到道路维护的职责。

    近日,曾女士驾车由西往东经过芙蓉南路与湘府路段交叉口时,突然感觉车辆被什么东西猛地划了一下。她赶紧停车下来检查,发现车在漏油,而在车刚经过的路面上,一块长方形的钢架凸出在路中间。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红色的轿车停在路中间,车下面有一大摊油渍。在车后约20米远的地方,四个红色的锥形桶围住一块用板子盖住的路面。据目击者介绍,那辆红色的轿车就是在围起的地方挂到钢架的,小车过后,还可以看见钢架高出路面一大截。 

    由于油箱已坏,车辆无法行驶,车主曾女士已叫拖车来拖走自己的车辆,得知记者来调查,她给记者看了车辆受损后的一些视频和图片。从图片上看,这处路中间的钢架是安置在下水口处,明显高出路面一截。其后的视频显示,一名戴着安全帽的男子来到现场对此钢架进行了摆平处理,随后又有四名工作人员用红色锥形桶将引发事故的地方进行了围挡。 

    自己的车辆行驶在路面被钢架划坏,可谓是“无妄之灾”,理应有人出来担责,曾女士认为,路面管理单位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律师说法

    道路管理者应承担责任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表示,道路的管理方应当保证道路路面安全畅通和交通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由于对公路的管理存在疏漏,未提供安全的通行条件,对于道路出现隆起、垃圾、抛撒物等异常状况,管理单位未及时清理修复、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导致造成交通事故的,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应在其过错的范围之内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 李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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