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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局]惠泽园二期4280套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顺利完成

2019年02月22日401未知admin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断向“住有所居”的目标迈进,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建设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国际物流园区、东至英俊大街、南至机场快速路的惠泽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将投入使用。2017年12月14日,惠泽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配租大会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顺利完成,本次配租的房源共有4280套。由申请家庭的代表现场摇号匹配房源。公证机关对公开摇号大会进行了全过程公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区工作人员代表及新闻媒体等参加大会。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的宗旨,从7月17日开始申请到12月11日公示结束,经过申请家庭公开报名、区级初审、市级复审公示,合格的家庭为20380户。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配租工作,本次配租按照“家庭成员与面积匹配”、“优先保障”、“楼层优先”、“公开透明”原则进行。采取由申请家庭代表直接摇取房间号或轮侯号的方式进行配租。以区为单位,按各区合格家庭数量的1‰选取家庭代表(但不低于2人)作为摇号代表参加摇号。摇号分配结果在“长春市住房保障网”、“长春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各区同时公示。申请家庭可以上网、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公示期满后,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陆续通知申请家庭领取《房源调配单》和《办理入住须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已配租的家庭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租金、保证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领取住房钥匙。

  惠泽园二期基本月租金为4元/月。承租家庭要承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供热、物业服务等费用。在收到保障管理部门发出的入住通知1个月内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配租资格,将按照《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2年内不得再参与实物配租。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断向“住有所居”的目标迈进,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建设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国际物流园区、东至英俊大街、南至机场快速路的惠泽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将投入使用。2017年12月14日,惠泽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配租大会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顺利完成,本次配租的房源共有4280套。由申请家庭的代表现场摇号匹配房源。公证机关对公开摇号大会进行了全过程公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区工作人员代表及新闻媒体等参加大会。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的宗旨,从7月17日开始申请到12月11日公示结束,经过申请家庭公开报名、区级初审、市级复审公示,合格的家庭为20380户。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配租工作,本次配租按照“家庭成员与面积匹配”、“优先保障”、“楼层优先”、“公开透明”原则进行。采取由申请家庭代表直接摇取房间号或轮侯号的方式进行配租。以区为单位,按各区合格家庭数量的1‰选取家庭代表(但不低于2人)作为摇号代表参加摇号。摇号分配结果在“长春市住房保障网”、“长春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各区同时公示。申请家庭可以上网、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公示期满后,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陆续通知申请家庭领取《房源调配单》和《办理入住须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已配租的家庭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租金、保证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领取住房钥匙。

  惠泽园二期基本月租金为4元/月。承租家庭要承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供热、物业服务等费用。在收到保障管理部门发出的入住通知1个月内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配租资格,将按照《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2年内不得再参与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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