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02月20日335未知admin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九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设置以下十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梅林临时工派遣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23:36:35
  深圳临时工招聘公司深圳招商临时工  西宁市创建 祁连县突破 油料作物总 深入推进商 果洛州统计 2008年 海东地区应 互助县经纪 今晚,万盏 人行西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