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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伙同他人拦车持刀伤人 男子获刑3年4个月

2019年02月21日272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李娇萍)海口男子曾某夜晚伙同他人拦车,还持刀将他人砍伤,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
  2016年11月某个晚上,黄某驾驶越野车经过海口市秀英区某镇处,被郑某(未到案)等人拦住,双方发生争吵。黄某电话通知麦某称被他人拦车。麦某随后驾驶轿车带着2名男子持刀来到现场,与郑某等人发生争执,麦某扬言要驾车撞人。
  被告人曾某、王某(另案处理)等人见状,持刀打砸麦某的轿车。麦某驾车离开现场后,被告人曾某等人持刀追砍黄某,致黄某右手、右肩、后背、左前臂等部位多处受伤。
  秀英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曾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曾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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