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金融交易模式服务“三农” 实现多方共赢
如何创新服务模式,让金融更好地助力“三农”发展,是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逐步深入细化农产品价格保险模式,明确了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这对于促进期货、保险和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减缓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对农民收入与种植积极性的影响,同时缓解财政负担,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险业参与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已是大势所趋,但仅凭传统价格保险困难重重。传统农产品价格保险由于没有风险对冲机制形成了巨大的风险敞口,且很难通过再保险将全部风险有效转移,因此面临极大的亏损压力,阻碍了农产品价格保险的推广发展。而利用“保险+期货”这一创新模式,能形成风险分散链条,最终实现多方合作共赢。
对于农户和农业合作社而言,由于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其参与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管理风险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不能实现稳定的风险管理。另外,合作社资金比较紧张,面对期货市场相对较高的保证金要求,无法大规模全方位参与套保。期货公司设计的场外期权工具则很好地解决了合作社风险管理人才不足、资金紧张等难题。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般保险保得更多的是自然、疫病和意外风险,但通过期货可将市场价格进行保险,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使其间接进入期货市场。“保险+期货”模式实现了保险产品从传统现货价格保险向期货价格保险的飞跃,将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精准地消化在“保险+期货”的金融活水之中,解决了保险缺乏风险对冲机制、路越走越窄的先天缺陷,为保险业打开了一扇风险分散窗口,有效对接了农业现代化涌现的风险管理新需求。
对于期货公司而言,“保险+期货”模式拓展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期货及场外期权服务产业、服务“三农”提供了有益借鉴。未来,随着场内期权品种范围的拓宽,期货公司还需不断挖掘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力求设计出符合客户切身需求的风险管理方案,以更好地服务实体企业和实体经济。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的“保险+期货”模式,仍有进一步完善之处。比如,如何能筹集更多的资金支持,怎么分担保费才合理,如何完善税收政策以提高参与各方积极性等。希望在积极探索的过程中,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让“保险+期货”模式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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