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1月1日电 曹建明在作司法改革专项报告时说,检察机关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变过去“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批办案模式,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相应司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