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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部署中医药教育改革: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

2019年02月25日501未知admin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对我国的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了部署。《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是,要着力推进以“5+3”(5年中医学本科教育+3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中医学专科教育+2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多类型中医药人才培养。

《指导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改革举措,一是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培养合格中医临床医师;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四是加强师承教育,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在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扎实推进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和中药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健全完善中医药长学制教育,适度增加具有推免资格的中医药院校为“5+3”一体化招生院校。同时,要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加大应用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专门人才培养;并鼓励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和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还提出加快建立中医药专业认证制度,积极推进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改革。

在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方面,《指导意见》则提出要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并积极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逐步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创新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推动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师承教育的有机衔接;并深入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名老中医药专家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项目,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中医药骨干人才,充分发挥师承教育优势。

《指导意见》并提出多项保障措施,包括一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健全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之间的中医药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宏观规划、政策保障、工作指导和质量监控,在专业设置、教学管理、模式创新、评价考核等方面给予高等学校更多自主权。

二是建立中医药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教育财政补助,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医学类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高中医学类专业生均拨款。中医药院校要统筹加强中医药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切实加大对中医药实践教学基地的经费投入。

三是建立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完善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机制,注重实践能力、工作绩效、职业素养的考评。同时健全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不同层级衔接,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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