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鲟龙科技IPO再遭否决 曾被股东实名举报造假 |新京报财讯

2019年02月21日29未知admin

  新京报快讯(记者 彭彬)1月30日,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28次发审委会议,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鲟龙科技”)首发申请未通过。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公司第二次IPO申请被否决。

  发审委会议现场提出询问的问题包括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且主要通过经销渠道实现销售;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销售区域,销售核算与经销商的核算是否存在重大不符;分类及分地区说明经销商布局的合理性,是否频繁发生经销商开业及退出的情况,经销商变化情况及原因,经销商终止合作后库存商品的解决方式等诸多问题。

  招股书显示,鲟龙科技的主营业务为鲟鱼全人工繁育、生态健康养殖、鱼子酱和鲟鱼肉制品的加工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鱼子酱、鲟鱼及鲟鱼肉制品,其中核心产品为鱼子酱。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2年,鲟龙科技就曾发起冲击IPO,最终遭到证监会否决。

  2014年,鲟龙科技披露了招股说明书,再次开启IPO进程。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中披露的一则合同纠纷将鲟龙科技的“历史污点”曝光。鲟龙科技招股书中“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显示,鲟龙科技和股东湖南省资兴市良美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通称“资兴良美”)存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该纠纷源于2012年6月21日,鲟龙科技与资兴良美签署可《收购协议书》,鲟龙科技拟收购资兴良美养殖的低龄鲟鱼,随后双方发生官司纠纷,资兴良美败诉。随后,败诉的资兴良美在向浙江省高院申请再审时,提出鲟龙科技IPO数据涉嫌造假。

  2016年,鲟龙科技再次更新了招股说明书。今年1月26日,证监会官网公告,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2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将审核鲟龙科技的首发申请。

  新京报记者获悉,此次上会前,鲟龙科技曾向多家媒体发布撤稿函,希望能够撤销以前对鲟龙科技的相关报道。不过,公司最终未能摆脱IPO被否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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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琳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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