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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 有助降低信托产品被冒用等风险|新京报财讯

2019年02月22日82未知admin

  新京报快讯 (记者 金彧)历经半年的意见征求后,8月30日,银监会正式出台《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银监会介绍,《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设立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为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前述产品报告按照信托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社会对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需求不断上升。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已突破23万亿元。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信托业发展和监管具有积极意义,能够促进信托业务更加规范开展,完善行业信息披露,提升监管力度。《办法》发布能降低信托产品被“冒用”等风险,有助于减少金融乱象,规范金融秩序。此外,《办法》有助于提高信托业公信力,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信托市场深化发展。

  设置3个月过渡期 集中登记取得唯一合法产品码

  自9月1日起,信托登记平台将正式上线,信托登记正式启动。

  所谓信托登记,是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登”)对信托机构的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银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及其变动情况予以记录的行为。

  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如果被监管机构发现信托产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处以相应的监管措施。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信托登记工作稳妥起步,特设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新发信托产品按新、老规则同时执行。而在此之前,信托登记则遵循《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中关于产品报告的有关要求。过渡期结束后,信托登记将按照此次发布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知名信托专家、中铁信托公司副总经理陈赤博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监管给信托登记留了3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信托公司应按照《办法》要求相应调整自己的IT系统和业务流程。但由于在此之前多次征求了业内意见,业内已基本消化和有所准备,因此对信托公司正常展业不会带来大的影响。《办法》出台后,会对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规范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严谨性提出更高要求。

  同时,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存续信托产品,考虑到录入信息的工作量和时效性等因素,规定2018年6月30日(含)前到期的可不补办信托登记,2018年7月1日仍存续的需按《办法》要求补办信托登记。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办法》遵循“集中登记、依法操作、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在集中登记时,信托机构的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登记、信托受益权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等由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登记公司)集中办理。

  《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托业务,切实加强监管。经登记的信托产品,取得唯一合法产品编码,从成立、信息公示到过程管理、清算等构成完整业务链,进一步规范信托业务运营流程,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和市场纪律,也有利于提升监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切实防范信托业风险。

  降低被“冒用”销售假信托风险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已突破23万亿元。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就《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发布能降低信托产品被“冒用”等风险,有助于减少金融乱象,规范金融秩序。

  近年来,随着信托理财的火爆,信托公司被 “冒名顶替” 的灰色理财防不胜防。信托销售的火爆及营销环节的混乱,不仅让互联网“团购”信托钻了空子,更是衍生出一批盗用信托公司之名发产品的“李鬼”。

  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3年共有3加信托公司发布声明称公司被冒用销售假信托。同时,记者查阅信托公司官网统计,2014年以来共有9家信托公司发布十余条声明,提醒投资者警惕虚假信托信息,内容多数为不法分子“冒用信托公司名义销售假信托产品”、“收取信用卡或个人小额信贷办理手续费用,进行诈骗活动”等。2015年包括平安信托等在内的8家信托发布声明,2016年亦有多家信托被冒用。

  对此,陈赤对记者表示,信托登记有助于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家信托机构开展信托业务,集中在独立的信托登记公司办理信托登记,强化了社会对信托机构的监督和制约,将极大地提升信托业务的公信力。信托公司在发行信托计划或者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之前,应向信托登记公司办理信托预登记,并取得唯一产品编码,这有利于投资者清晰辨认合法的信托机构及其业务,让那些假冒信托公司的不法机构无处遁形,难以鱼目混珠。

  根据《办法》,基于自愿原则,中信登会为信托受益人开立信托受益权账户,并配发具有唯一性的账户编码,出具信托受益权份额确认书对受益权份额进行确权,为受益人提供信托受益权份额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

  陈赤认为,这有利于从源头上保障信托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信托机构有效甄别合格投资者,落实反洗钱的要求。此前,某信托公司曾经发生过风险事件,员工为客户办理虚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手续而骗取客户的资金。《办法》出台后,今后信托受益权账户开立,投资者可以从该账户上直接查询受益权份额信息,可以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倪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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