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原市长陶淑菊一审获刑12年

2019年02月18日554未知admin

  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1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日一审宣判乌兰察布市委原副书记、政府原市长陶淑菊(正厅级)受贿案,判决陶淑菊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法院判决认定,陶淑菊利用其担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与其丈夫接受他人请托,为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揽项目提供帮助,并伙同其丈夫非法收受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3笔贿款,共计453.1623万元。非法收受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2笔美元贿款,共计折合人民币2113.206万元。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陶淑菊犯受贿罪,判处陶淑菊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共同受贿的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陶淑菊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陶淑菊涉嫌受贿案移送审查起诉


桃源临时工派遣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12 10:41:02
  深圳哪个劳务中介靠谱深圳南头劳务派遣公司  鄞州区组团 镇海区企业 沪上名校师 象山县评选 助力小微企 2017年 市社保局召 一卡在手, 聚焦新定位 镇海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