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祥时韵非法敛财15亿两“老总”被判无期
快报去年12月9日的报道
交纳一定金额的钱款,便能成为一家商贸有限公司的“宣传员”。然后以十个月为投资期限,每月能领回10%的本金和8%的“宣传费”。面对如此高额诱人的回报,你会不会动心呢?这就是近年南京玄祥时韵商贸有限公司集资诈骗的手段,这家公司在1年内诈骗金额15.26亿,受骗人数11000余人。昨天,该公司19名主要工作人员在南京中院被集中宣判,除两名主犯被判无期以外,其余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通讯员 施法 宁公宣 玄研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遥
高额利息诱骗资金
公司“换壳”继续骗
2015年5月,南京玄祥时韵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祥时韵公司”)成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开始,这家公司的经营地址在新街口某商务楼,直到2015年11月才搬到下马坊附近。该公司的业务员有上百人,他们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发传单、打电话,拉人成为会员。
对于公司的业务,他们对外声称是做蓝莓口服液、东北大米、茶叶、红酒等项目,只要投钱成为该公司会员,不仅能得到免费的产品试用,而且可以通过宣传该项目得到相应的“宣传费”。
集资模式主要为以下两种:第一种是集资期限为6或10个月,每份投资份额不限,期限届满后集资参与人以广告费名义共获得集资本金以及60%-80%的利息,分成6或10个月支付,相当于月息6%至8%;第二种是集资期限20个月,每份份额为20万元,前10个月集资参与人不领取本息,第十一个月至第二十个月时可获得本金及利息103万元,相当于月息20%。
起先,该公司会按时向投资者发放利息,骗取信任后,再编造理由拖延还款期限。
该公司与参与集资的市民签订书面合同后,还会发放具有电子数据内容的VIP卡片,记录金额、定期返还金额等数据信息,并使用客户投资信息系统管理集资本息的偿付。市民们“投资”的金额越大,拿到的赠送礼品就越多。
2016年3月,南京嘉爱睿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爱睿公司”)将玄祥时韵公司收购,并继续沿用其模式骗取公众资金。
一年时间诈骗15.26亿,“老总”挥金如土
2016年4月,有部分参与人发现收不到本息,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民警的努力下,截至当年7月,6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玄祥时韵公司在一年的时间里从1万多名市民手中骗取15.26亿元,而后来收购该公司的嘉爱睿公司,竟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造成2093名集资参与人共2.2亿元的损失。骗来如此高额的诈骗资金,嘉爱睿公司“老总”李媛挥金如土。她用集资款偿还个人债务后,还购买了葡萄酒一千箱、宾利轿车一辆、金块15只,还有多处房产。而其余员工,也在一年中得到了高额的提成和奖励。
两“老总”被判无期,员工最小只有20岁
2017年12月21日,涉案的19名主要人员在南京中院被集中宣判。两名主要领导者李媛、孙建学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剩下***人均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判决结束后,南京中院、市公安局、玄武法院针对该案召开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66名非法集资人员中年龄最大的48岁,最小的只有20岁。其中30岁以下的有58人,占87.88%。这些年轻的诈骗者,有相当一部分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刚从学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通过互联网招聘的方式加入非法集资犯罪组织,面对高额的“提成”,他们积极参与了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集资参与人以中老年人居多,他们往往生活稳定、空闲时间多、有一定积蓄,有钱又有闲,有投资获利的需求,抵制高利诱惑的能力相对较弱,容易为非法集资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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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群人,同一个案件,为何分两个罪名?
为何一起案件,有人被判处非法集资诈骗罪,有人却被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对于这个问题,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徐应超律师告诉记者,这两条罪名的根本差别,在于集资人员是否以主观占有为目的骗取民众财产。简单来说,就像涉案的公司老总,她成立公司就是为了诈骗,就是为了牟取个人利益,她骗来钱后用于个人挥霍和还债,这就是以主观占有为目的,所以她的罪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而底下员工骗来的钱都进了领导的“口袋”,他们只不过得到了工资和提成而已,并不是主观占有,所以他们被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南湖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