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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来东莞做博士后将享受更多福利

2019年02月18日233未知admin

大洋网讯 明年来莞博士后将享受更多福利啦!比如,对于进入东莞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东莞市财政每年给予15万元资助,资助期不超过2年,其子女还享受户籍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

前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多个重大事项。

结合本市实践,借鉴部分城市经验做法,东莞市系统整合、创新博士后工作相关扶持政策,形成了《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下阶段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和激励扶持措施。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东莞将设立博士后专项经费,包括建站资助、进站资助、特约研究员资助、学术交流资助、探亲补助、出站资助、配套资助、奖励资助、公共实验室启动资助等资助项目,并将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及相关工作列入专项支出。

在建站资助方面,东莞将对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其中,流动站、工作站资助标准为100万元,分站、创新实践基地资助标准为35万元。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在进站资助方面,市财政对新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每年给予15万元资助,资助期不超过2年,在博士后人员分别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后按年度拨付,主要用于科研经费、导师指导费及个人生活补助等支出。

此外,博士后人员还将在配偶及子女入户、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博士后在站期间,随其流动的子女在暂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入幼儿园、上小学和初中、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等事宜,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相关议题:

非户籍创业人员

也可享贷款贴息

为鼓励市民创业,东莞市2015年4月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给予本市户籍创业人员贷款贴息。而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工作,东莞市结合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了《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方案在贷款对象、贷款条件、承办银行、资金分担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贷款对象不再限制户籍,为避免贷款对象重复享受优惠,新方案追加了一项贷款条件“从未享受我市小额创业贷款贴息”。

(广报记者陈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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