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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占道经营……春节期间5类投诉集中

2019年02月18日245未知admin


   2018年春节假期,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 全程不“打烊”,继续24小时为市民服务。在这个假期里,新闻热线共接到与民生相关的投诉数百条,其中五类问题较为集中。
  旅游投诉 景区外停车遭遇“黑收费”
   春节期间,华商报新闻热线接到的各类投诉和咨询中,涉及旅游景点的问题较多,其中主要为景区交通以及景区外遭遇“黑收费”等问题。
   胡先生反映,2月20日,他和家人一起去泾阳安吴堡景区游玩,由于景区入口外两边都有车辆,就把车停在入口斜对面的一大片场地上。“我们游玩了约1个小时准备开车离开时,突然有两名中年女士上前索要停车费10元。过年很多停车场都免费了,没想到在这里还遇到‘黑收费’”。
   外地游客高先生反映,2月21日他到周至水街玩,把车停在景区南100米处,离开时被附近村民索要10元停车费。“我当时停车的时候,旁边并没有任何停车标志和提示,下午准备离开时,有一个村民说这是他家的院子,要10元停车费,且没有任何票据,太气愤了。”
   2月19日,陈先生反映,周至县周城古韵小镇景点游客很多,但是景区道路狭窄,停车场也较小,导致堵车严重,通行不便。
   2月16日,市民张先生一家到昆明池景区游玩,离开时因停车场堵车严重,开了三个小时都没有离开。“有人收费,无人疏导,显然景区没有提前做好应急措施。”
   >>支招:
   如果游客停车时遇到不撕票、着便装的“黑收费”人员,可拒绝交费并拨打110报警。遇到相关问题时,可向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咨询投诉电话:12301)、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投诉中心(投诉电话:029-85261437)反映。
  停水投诉 除夕停水 年夜饭都没法做
   春节期间,遇到停水情况着实让人恼火。2月15日至2月21日,华商报新闻热线接到的各类投诉中,涉及停水的投诉也较为集中。停水区域大部分在宝鸡、渭南、韩城等地,西安此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临潼等非主城区。
   “大过节的,都在忙年夜饭,却停水了。”2月15日下午3时许,渭南市西五路百合园小区住户反映,小区经常停水,都没法正常生活,“物业说他们也没办法,我们小区是自来水公司供水末端,今天用水量太大,停水是正常的。”2月22日记者回访了解到,该小区虽已来水,但近日供水仍然不正常,经常在晚上出现停水现象。
   2月15日,陈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临潼区穆寨街道门岩村停水有一段时间了,听说是因为上游的管道冻住了,村民生活很不方便。2月22日,记者回访中了解到,该村已于2月16日恢复供水。
   >>支招:
   如果突然遇到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应首先联系小区物业,了解是不是小区内部问题,如果不是小区内部管网或线路问题,可立即向自来水、供电等相关单位咨询。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65113。
  占道经营 消防队门口摊贩占道经营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的市民免不了会选购礼品,部分商贩为了推销商品,在人行道、马路上摆摊设点,有的甚至把货物摆到消防队门口。
   2月20日上午9时许,张先生反映,长安区韦曲南站附近的消防队门口有摊贩占道经营,“货品摆了一地,万一遇到火灾,消防队的车都难出来”。
   2月17日,王女士反映,鄠邑区南关十字钓台路上,摊位摆到马路上,机动车来来往往,十分危险。“快9点时,占道现象越来越严重,也没看到有人管。”
   >>支招:
   遇到此类问题,市民可拨打12342城管服务热线投诉。
  餐饮消费投诉
  预定套餐被取消 还设最低消费
   春节期间,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外出就餐,假期中有部分市民向华商报反映,在外就餐时,遭遇商家随意加价。
   “为啥我定好的套餐说没就没了,必须点餐消费,甚至还有最低消费限制?”2月18日,李先生反映,自己年前在省体育场内一餐厅预定了一桌1388元的套餐,当时交了500元预付金。“去用餐前,商家却突然告知我之前定的套餐没有了,只能单独点餐,且最低消费2000元才可以,这也太不合理了。”
   2月20日,吴先生反映,称当天下午到咸阳人民路一咖啡馆,发现店里设了最低消费。“我之前也经常来这里,但是当天该店普通座最低消费50元,沙发座最低消费100元,感觉很不合理。”
   >>支招:西安市物价局提醒,针对价格的举报票据最重要,市民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票据。物价部门对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现象会严惩。市民如在消费中遇到价格问题,可随时拨打12358举报。
   此外,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限制消费者权利,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以此强制交易。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或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结账时要仔细查验账单,餐毕索要发票。如在餐饮过程中与商家产生消费争议,在与商家交涉无果后,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讨薪投诉
  春节期间仍有农民工讨薪
   春节前,华商报新闻热线每天都会接到不少农民工讨薪投诉,所有投诉由记者汇总后转给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春节期间,这类电话仍然没有中断。
   2月15日王先生反映,2014年在青龙寺给西安一个老板干活,但老板一直拖欠他3万元工钱,“我现在得了病,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是希望老板能把钱给我。”
   2月15日李先生打进讨薪热线称,父亲和一位老乡在蓝田汤峪一楼盘干活,干了20多天结束后,包工头不给工资。
   >>支招:
   针对此类问题,建议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投诉反映。
   同时,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市民,针对薪酬方面的投诉,证据最为重要,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而劳动合同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能提供可以证明双方用工关系的资料也可以,比如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条、工资欠条等。”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欠薪,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请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职工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即不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不能受理。
   四、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你认为仲裁结果不公,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农民工还可以向县级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将指派律师参与诉讼,节约工人维权成本。 华商报记者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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