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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 推进巡视整改

2019年02月24日550未知admin

  编者按 近年来,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全国检察机关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推动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针对人民群众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处置涉案款物等违规司法现象仍然反映强烈,司法公信力不高等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最高检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巡视整改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组由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相关厅局负责人带队,实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全覆盖。这次督导检查坚持“扎实、深入、全面”的总体要求,聚焦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督查八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督导组深入研究专题报告,对如何进一步实现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长效化进行了有益思考,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内容摘要刊发。

  综合施策 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 

  侦查监督厅 

  北京、甘肃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继续按照最高检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形成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新常态。一是持续加强规范司法理念、能力、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司法基础工作水平。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规范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执纪问责,形成规范司法常态化机制。建立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台账制度,做到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坚决纠正规避执行、选择执行、变通执行等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是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管控,落实工作通报制度,着力加强对立案、逮捕、搜查、扣押、冻结、变更强制措施等重点司法环节的监督力度。认真抓好案件评查,扩大评查范围,创新评查方式,提升评查效果。四是将规范司法行为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起来,解决影响检察权规范运行的深层次问题。找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发力点,防止过去常犯的错误卷土重来,下定决心通过长期努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症痼疾。五是坚持规范司法与强化法律监督相结合,扩大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细化办案程序,严密办案流程,严格监督标准,规范监督程序。

  坚持不懈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公诉厅 

  河北、天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提出“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总体工作布局,强调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思路创新、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规范司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按照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最高检部署要求,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务求实效。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理念,夯实规范司法的思想根基。二要坚持不懈地聚焦易发多发违法违规的环节,找准问题,突出重点,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坚持不懈地提升检察人员的素质,打造一支既富有人文情怀,又具有职业素养、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四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改革促进司法规范化。五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核、奖罚机制,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把司法行为是否规范与进出员额挂钩,通过建章立制和狠抓落实,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

  多措并举 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反贪总局一局 

  湖北、广东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推进规范司法,取得可喜成效。下一步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检察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今年检察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保改革、保办案、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二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驰而不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检“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落到基层。三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检察改革紧密结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克服等待观望思想,以强烈的使命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四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总结前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并完善制度方面的遗漏和缺失,发挥制度的基础性、长效性、建设性作用。同时,创新司法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不断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

  找准工作着力点 保持常态不放松 

  反贪总局二局 

  山西、宁夏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剖析整改,注重建章立制,整治成效明显。规范司法行为艰巨复杂,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一是持续深化对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长效化的认识。认真领会和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防止懈怠心理和厌烦情绪。克服专项整治活动是单纯业务部门工作的思想倾向,在突出对业务部门司法办案活动监督的同时,强化对非业务部门的监督。二是着力强化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要深入查纠问题,将查纠问题是否彻底作为衡量专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要重视发挥制度的作用,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落实,充分释放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持久效力。要经常开展“回头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克服专项整治工作“一阵风”思想,杜绝不规范问题反弹回潮。三是以改革为导向推进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围绕检察官岗位素能标准和各部门权力风险清单,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和跟踪监督,有针对性地细化查错纠错标准,使专项工作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见效果”。要不断查找和发现可能出现司法不规范行为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拓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提高站位 瞄准问题 强化要求 

  反贪总局三局 

  湖南、河南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揭短亮丑;坚持立行立改,构建长效机制,取得了突出成效。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摒弃轻视思想、敷衍态度和习以为常情绪,继续强化检察人员的“四个意识”。越是压力大任务重,越是面临职能转隶,越要坚持严格规范司法,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抓准阶段性特征,解决突出问题。今年应突出抓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同步录音录像等重点环节,特别要强化办案安全风险防范,坚持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办案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严重不规范问题。三要聚焦基层办案人员,将整改压力传导至基层。要将规范司法整治工作做细做全做实,做到最基层,切实让规范司法进入每个检察人员的内心,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四要强化队伍建设,在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中规范司法。要与基层院建设相结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院建设的重点;要与推进检务公开相结合,以公开促规范;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加大从严治检的力度。

  盯紧突出问题 牢牢掌握主动权 

  反贪总局四局 

  江苏、贵州检察机关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检察业务,集中排查问题,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持续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深化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深入调查和系统研究,制定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要在总结以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深化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方案。二是进一步明确规范司法行为的内涵与范围,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清晰的目标和方向。建议对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研究、界定、分类,分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化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巡视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巡视整改的标准和依据,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科学明确的制度规范。建议对近年来研究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纪律条令和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归类、系统分析、专题研究,分别予以修改、细化、完善、增补,确保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司法行为在不同层面都有明确的标准、依据、规范和遵循。四是进一步创新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现途径,确保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巡视整改落到实处。研究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司法观念引导,完善流程管控、推进精细管理,运用大数据、强化智力支持,创新和丰富规范司法行为的实现途径与方法载体。

  做到“三个结合”实现规范司法 

  刑事执行检察厅 

  吉林、内蒙古检察机关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实举措切实组织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司法的良好态势。下一步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自侦与对自侦的同步监督结合起来。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流程监控,肃清司法不规范的深层次问题,将对自侦的同步监督贯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始终,让“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切实见到实效。二是把检察官办案考核与晋职晋级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司法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司法档案的项目、记录方式与应用,采取科学量化的手段为检察官办案工作考核评价提供基本支撑,将考核与晋职晋级结合,形成良性的奖惩机制。三是将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更深度地结合起来。强化检察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意识,厚植在保障人权中打击犯罪的司法理念,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权利意识、程序观念和职业良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强化规范司法行为的理念与价值取向,确保司法规范化建设保持持续动力与活力。

  坚持五个“抓在手上”驰而不息抓规范 

  民事行政检察厅 

  辽宁、山东检察机关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巡视整改中,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执行落实,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巡视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良好效果。规范司法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是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必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一是始终要把思想引领抓在手上。要及时掌握检察人员的思想脉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扎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二是始终要把推动办案工作健康发展抓在手上。要在更高的站位上,研究推进各项办案工作,确保工作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持稳中求进,突出办案重点,毫不松懈地抓好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三是始终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在手上。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强化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检务公开等有力举措,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始终要把规范司法行为的督导落实抓在手上。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说了不做、做了不查、查了不纠等现象。五是始终要把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抓在手上。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相结合,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深化思想认识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控告检察厅 

  陕西、青海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追赶超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大反腐败力度、强化司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后规范司法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民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司法为民贯穿于检察事业的始终。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要狠抓八类不规范司法问题,坚持不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杜绝刑讯逼供,作为法律监督者,这是决不能逾越的红线、底线。坚决杜绝滥用强制措施,对公民滥用强制措施,就没有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就没有站稳人民的政治立场。坚决杜绝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决不允许侵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办案纪律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要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从思想上解决检察人员司法方式、司法行为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规范司法成为检察干警恪守的职业道德和自觉行动。四要加强学习培养,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学习,把司法规范化与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结合起来,以司法规范化为重点,加强对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实务训练,使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岗位要求,将司法规范铭记于心,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和规范化司法水平。

  突出基层建设 切实提高规范司法水平 

  刑事申诉检察厅 

  黑龙江、安徽检察机关以“实”字强化组织领导,以“准”字突出问题导向,以“长”字狠抓机制建设,以“硬”字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统筹推进力度。坚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各级院检察长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贯彻落实,真正做到规范司法行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突出抓好基层院司法规范化建设。要突出基层导向,狠抓规范司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要以保障司法办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与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完善检务保障体系,为基层院规范司法行为提供硬件支持和技术支撑。三是强化内外监督管理机制。要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参与公开听证和公开答复工作,有效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和途径。要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强化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能纠错功能,将纠错问责结果与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强化监督实效。四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要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为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五是加强规范司法能力建设。要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为标准化、办案流程规范化水平。

  以改革创新推动规范司法迈上新台阶 

  铁路运输检察厅 

  上海、云南检察机关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围绕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聚焦用力,持续整改,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呈现良好态势。下一步要深化整改成果:一要在司法理念教育上下功夫,让规范司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端正思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学习教育重点,推动司法作风不断好转。二要在完善内控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司法办案活动规范运行。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以及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流程、标准,严格办案程序。把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与执纪问责结合起来,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三要在深化司法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体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做到“有违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四要在强化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能力。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能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明确各类人员培训重点内容,创新培训方法。坚持以领导干部、办案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加大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重结合 建机制 抓规范 促提高 

  法律政策研究室 

  四川、浙江检察机关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态度端正,措施得力,主动查摆问题,认真督查回访,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下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要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建设。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厘清检察官权力配置,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对严重违反办案程序、造成冤假错案等严重后果的,严格错案责任追究。二是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找准规范司法的着力点和发力点。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推进,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已经转隶的地区,要把规范司法的着力点及时调整到其他司法办案环节。尚未转隶的地方,规范司法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放松,要严防因面临转隶而懈怠,发生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和办案安全事故。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规范司法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纪律意识和纪律自觉,确保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检“八项禁令”“八项公开”等制度条令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办案规范,做到依法用权、规范办案。

  狠下功夫 推进规范司法深入发展 

  案件管理办公室 

  重庆、西藏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视程度高、工作力度大、采取措施实、取得效果好。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在强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部署了一系列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改革举措。中央巡视组对最高检党组巡视后,指出了检察机关办案中仍然存在一些顽疾,要求坚决予以整改。各级检察机关必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做好深化规范司法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要按照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在前段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顽疾紧盯不放,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逐项解决整改。三是进一步在推动常态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曹建明检察长强调:“要认真研究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和工作部署,更加注重规范司法作风养成,更加注重规范司法机制建设,真正形成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要在认真梳理不规范司法问题的前提下,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有关规范司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四是进一步在强化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检察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推动司法办案从以条线管理为主转为以集中管理与部门管理有机结合,从制度机制上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

  防反弹 重担当 强机制 促规范 

  公诉二厅 

  福建、海南检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梳理问题,剖析原因,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突出效果。下一步,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防不规范问题反弹回潮。要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巩固已有成果,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要以“八项禁令”“八项公开”为抓手,抓住积极稳妥适用强制措施、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重点环节,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二是结合各项改革任务,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针对制约检察权规范行使、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保障检察权规范公正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以改革促规范。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要强化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时刻绷紧规范司法这根弦。继续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对未整改到位或者可能反弹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整改。四是抓好制度落实,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明晰标准 推进规范司法长效化 

  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广西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司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规范司法理念。要深入学习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完成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观念转变,把规范司法变成自觉行动。二是进一步细化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健全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进一步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期性复杂性,推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建设。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推进规范司法的常态化。四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技术系统。要依托智能化的辅助办案系统和案件管理系统,提升检察办案和司法管理科学化、技术化、数字化水平。通过运用信息化平台,使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信息化运行下的硬约束。

  深度融合 教育引导 规范长效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新疆、兵团在反恐维稳任务繁重,案多人少问题突出的情况下,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深化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巡视整改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之以恒抓规范,狠抓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充分运用规范司法专项整改、督导检查成果,由各业务条线建立常态化的检查督导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检查,不断巩固与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形成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持续化常态化。二是将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各项要求与具体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的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思想认识,真正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四是强化案件管理工作对规范司法的约束力,在建立规范司法情况定期通报、业务考评等制度基础上,案管部门加大规范司法常态化管理力度,通过建立电子卷宗、文书纠错等系统,加大规范司法督导检查科技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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