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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

2019年02月22日80未知admin

   

    2016年8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举行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介绍了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的有关情况。广告司副司长胡国强通报了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各地查处的部分典型违法广告案件。一年来,在新《广告法》的宣传、实施以及有效执行下,中国广告市场的秩序持续向好。总局宣传中心主任黄建成主持了发布会。具体发布内容如下:

一、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广告市场环境稳中向好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施行。一年来,作为《广告法》的主要执法部门,工商机关认真学法、广泛普法、严格执法,扎实推动《广告法》的全面施行,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广告市场环境稳中向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广告法律意识显著增强。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机关持续做好《广告法》宣传普法工作,紧抓《广告法》修订颁布一周年、重要广告规章公布实施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广告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意识。在宣传中,注重突出广告执法实践,及时公布解读有关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宣传普法工作的实践性、指导性,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自觉学法、守法,自觉履行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消费者的广告维权意识显著提升。随着新《广告法》的实施,广大消费者知晓《广告法》、利用《广告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数据显示,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有关广告的消费投诉举报数量高速增长,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主要内容之一,《广告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充分彰显。二是广告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在《广告法》的有力震慑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各广告活动主体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传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名人明星违法违规代言、不满十周岁未成年人代言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测显示,2015年9月以来,监测违法广告数据已连续数月保持在较低水平,广告违法率比新《广告法》实施前下降了84.29%。相关工作成效也得到了立法机关的充分肯定。


(二)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机关主动适应广告市场监管形势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创新监管思路和监管手段,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监管方式,加强广告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广告动态监管,不断提升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一是继续强化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工商总局逐步完善广告监管平台功能,拓展广告监测范围,稳步推进广告监测对象向县级媒体延伸,制订印发了新版《广告监测标准》和《广告监管平台使用手册》,进一步健全广告监测工作制度,提升广告监测效能。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截至目前,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一期基础建设已经顺利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即将投入试运行,初步形成基于云计算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资料采集、违法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撑,推动实现以网管网。三是探索推进户外广告监测平台建设。今年2月,***取消户外广告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后,根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际需要,工商总局及时开展户外广告监测平台的研究工作,目前已在试点地区开展户外广告监测试点。这一系列工作的有序、有力推进,为全面建立大数据管理下的广告市场监测监管体系,提升工商机关广告日常监管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相关监测平台月均监测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发布的各类广告近500万条次,有关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均及时派发各地调查处理。


(三)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机关严格执行法律各项规定,全面加强广告市场监管,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坚决维护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一是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查处典型违法广告集中行动,加强药品、医疗、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加大重大案件统一调度指挥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约2.4万件,罚没款约4亿元,有力地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二是大力加强不良广告整治力度。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整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良广告专项行动,妥善处置了相关突发、敏感性事件,切实增强广告监管工作的政治敏锐性,确保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三是着力强化互联网广告执法。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推进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配合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专项行动,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以及整治“两非”等专项行动,切实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约3200件,罚没款约6700万元。


(四)广告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工商总局不断深化广告领域简政放权,优化广告市场营商环境,努力释放广告市场活力,积极建议并推动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烟草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和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今年4月,工商总局再次清理废止了《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一批规章。至此,有关广告业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五)广告监管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总局会同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有序推进《广告法》相关配套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快完善广告监管法规体系,取得了积极进展。制定出台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公布了《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规章的制订修订工作也正在加快推进,争取尽快出台。


(六)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效能稳步提高。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机关积极推进广告协同监管机制建设,努力提升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6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职能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确立了部门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模式。今年4月,为加强金融广告监管,维护良好的金融广告市场秩序,银监会加入部际联席会议,目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已经增加到了十个。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作明显增强,相互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信息通报、执法协作、工作会商等各项机制高效运转,为加强广告协同监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着力加强广告市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和发展指标先后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体系,广告市场综合治理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夯实,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不断提升广告行业自律水平。各级广告协会组织依法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协会改革稳步推进,行业管理和约束自律机制逐步健全,作用充分发挥,广告行业自律展现出新的水平,广告市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广告监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新《广告法》顺利实施,成效显著。当然,广告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广告市场秩序稳定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虽然与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前相比,全国广告市场秩序实现了历史性的好转,但这种好转是在广告监管机关的高压和集中整治之下实现的,基础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区和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又出现了一些反弹的苗头,需要我们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破窗效应”。二是企业和媒体的守法自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监管实践来看,新《广告法》施行以来,广大企业和媒体的广告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主流是好的,但仍有个别企业和媒体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一味追求“眼球效应”,发布一些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需要进一步加大防范处置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受与广告有关的科技、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以及“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实践中,广告监管工作遇到了更多的新事物、新情况,对广告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是我们正在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工商机关将切实履行广告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快广告监管法规修订进程,加强广告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把《广告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营商环境。各级广告行业组织也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预警机制,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二、切实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全力加强互联网广告市场监管,全面推进广告监管工作迈向新台阶


互联网广告是广告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个领域。大家都知道,明天是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就要正式施行了。这部《办法》是工商总局坚持问题导向,经过了几年的调研、起草、修改和多方征求意见,逐个突破难点问题,克服重重困难出台的一部专门针对互联网广告的重要规章。《办法》从互联网和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互联网广告特点,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可操作性,在规范互联网广告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互联网广告产业发展的各方利益中寻求平衡,着力解决基层监管执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厘清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办法》的施行,对于规范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广告产业乃至互联网产业规范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7月4日,《办法》公布以来,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对其实施效果也充满期待。为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工商机关抓紧时间,有条不紊地开展《办法》的宣传、培训、解读等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培训。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办法》贯彻实施工作。7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办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班,《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释义》同时编制印发,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也逐层逐级开展专门的执法培训工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为配合《办法》的施行,在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该监测中心将于明天正式投入试运行,同步开展互联网广告监测工作。三是广泛宣传解读。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大密度地开展《办法》宣传解读工作,向广大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宣传解读《办法》有关规定,对互联网广告市场主体学法守法、加强自律提出明确要求,对尚不符合《办法》要求的企业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落实。


截至目前,《办法》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我们相信,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和支持下,工商机关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推进《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全面贯彻施行,切实改善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为我国互联网广告产业乃至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依法加强广告监管是加快完善我国现代市场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监管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包括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在内的各类广告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传播社会正能量。同时,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也需要广告监管机关、广大市场主体、各位媒体朋友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维护,共商共建共享。希望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继续推进新《广告法》的全面深入实施,争取取得新的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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