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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银行卡境外取现实施新规

2019年02月21日544未知admin


    元旦前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卡境外取现年度总额与日额度进行规定,境外取现最多10万元/年,而新规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通知》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同时,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而2018年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累计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统计显示,2016年81%的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低于3万元人民币,而《通知》发布的新规,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也是基于这一数据统计考量,如此,既可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又可防范违法违规人员在境外大额提取现金。

    由此,《通知》主要是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不受影响。同时,遵循经常项目可兑换要求,不改变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不影响个人正常提取现金和消费。

    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外汇管理局就发文要求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规定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除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外,增设年度限额。持有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外币卡的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提现时,也会受到日限额、年限额的管理。

    去年6月,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管理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将成为今后境内金融机构开通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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